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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遥遥前世是个大小姐,身边不缺这样的跟班,也不介意给她们一点好处。
这个刘敏霞却不同,书里原主性子招人厌烦,只对一个刘敏霞还不错,口粮布料没少给她,可以说刘敏霞是靠原主养活的。
可这刘敏霞把原主给她的一切都视作施舍。
为了唯一的回城工农兵名额,故意怂恿原主跟渣男私奔,直接引发了原主后续的一系列悲剧。
这种白眼狼,程遥遥才懒得管。
她纤细手指穿梭在黑发里,很快就给自己编了个松松的麻花辫,垂在肩侧。
原主在乡下也没个洗发水护发精油可用,这一头长发仍然乌油油,柔顺光亮,程遥遥很满意。
求助两次落空,刘敏霞红着脸,深深垂下脑袋,忍受着韩茵的嘲讽。
心里却是把恨意都灌注到了程遥遥身上。
自己平时对她百般讨好,结果呢?!
最后还是张晓枫端着碗过来,打圆场:“行了,韩茵,少说几句。
把你的钱跟账本收起来,准备吃饭。”
吃饭比天大,何况今晚还有肉。
韩茵赶紧把毛票和账本都收拢起来,拿回屋里,大家伙也去洗手准备吃饭。
程诺诺做了一道辣椒炒野猪肉,一锅肉片面疙瘩,她个子小小,端面疙瘩时细胳膊跟要断了似的。
沈晏忙丢了烟头,大步过去接过来。
程诺诺细嫩手指不经意地蹭过沈晏的,顿时满脸娇羞,受惊地匆匆跑回灶台边。
沈晏也是唇角带笑,一副少男怀春样。
啧啧。
程遥遥托着下巴,果然是偷着吃最香。
原主是蠢到何等地步才看不出这两人的猫腻?不过环顾四周,睁眼瞎也不只程遥遥一个,全体知青都没看出来。
沈晏和程诺诺的小动作没人注意,大家伙全盯着猪肉呢。
那一盆野猪肉油汪汪,肥颤颤,通红的辣椒青椒发出热辣辣香味,刺激食欲。
众人你一筷子我一筷子下去,顿时去了大半盆。
大块野猪肉连皮带肉,肥瘦都炖得酥软,一进嘴哧溜一下吸了满口油,热辣辣顺着喉咙滑下肚。
缺少油水的五脏庙里伸出小爪子似的,抓心挠肝叫嚣着还要。
没人出声,人人挥舞筷子拼命往嘴里塞肉,嚼也不嚼就往下吞,连吞了好几块肉,冒了满头汗,这才能歇口气,伸筷子再夹。
盆里的肉只剩一小半了,一眼看过去是有数的。
众人这才回到了文明社会似的,伸筷子的速度慢下来,也有空聊几句天了。
程遥遥只夹了一块肉,被众人的吃相惊呆了。
要是平时都这么抢,她是不是得练练筷子功?
沈晏手里有钱,时常去镇上打牙祭,吃相还好。
一抬眼瞧见程遥遥没动筷子,碗里干干净净的摆着一片肉。
她今晚穿白衬衫,乌发编成麻花辫垂在肩头,别有一番风情,眼下一颗泪痣勾魂摄魄。
沈晏心中一荡,脱口而出:“你怎么不吃,是不舒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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