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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兆兰年纪虽少,家无余财,倒是做了多年捕快和警察,经历颇丰。
千贯金票见是见过,次数不少,但那些都算是证物,却从来没能揣进自己的腰包里。
一千贯的礼,送给丁兆兰上司的上司——权知开封府黄裳——都是足够的,展熊飞也就能偶尔收个一百贯,丁兆兰更是只有五贯常例的份。
千贯,这是能把人撑死的数目。
可看着这张千贯金票,就同时把金票后自信满满的微笑收入眼中,
‘真想砍上一刀呐。
’
白跑一趟,心情不好。
居高临下的笑容,心情更加不好。
哗哗的金票再一响,让丁兆兰的心情又坏了五分。
他的名气大,带来的好处不少。
许多时候查案,证人不敢对其他警察说的事,却愿意对他说。
许多时候能快破案,也都是因为他能比其他人拿到更多的线索。
丁兆兰刚被拦下来时,本以为他们带来的是一条新线索——这是常有的事,等认出程诚之后,就知道猜错了。
不是送线索的,而是送财童子。
钱的确是好东西,可丁兆兰很不喜欢送钱来的人,也不喜欢送钱来的时机。
攥着马鞭的手,松一下紧一下,想象着这是腰刀刀柄,手一挥,就能把眼前的笑脸、以及哗哗响的金票一起砍成两半。
见丁兆兰虽然还黑着脸,可注意力已经被金票吸引过去,程诚笑容中多了一两分得意的成分。
‘看来是上钩了。
’
世上没有不吃屎的狗,公门里没有不爱钱的吏。
前一句程诚不能确认,后一句他可是有着多年的见闻和经验为证。
“丁官人,在下别无他事,只求你一句话。”
钱可通神。
商家出身的程诚,虽然自幼被安排攻读诗书,走科举之途,却一贯相信钱的威力。
成为他人家的幕客之后,为人奔走,手上撒出去的钱越来越多,对孔方兄更加虔信。
千贯在手,不信丁兆兰不动心。
“什么话?”
“就是丁官人眼下查的案子。”
程诚低声说,“在下也不要多,丁官人若是查出些什么,能行个方便,透个底传句话的就行。”
一旁带着程诚来的警察也在敲着边鼓,“小乙哥你没什么好担心的。
又不是要小乙哥你徇私枉法,只要查案后带上一句话就行。”
“一句话……呵呵。”
丁兆兰像是听到了极逗人的笑话,嘴都咧开了,“今早吃过饭放了一个屁是一句,案子了赶快跑路也是一句,要的是哪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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