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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证明文安不是吴氏所养,为郑氏所养。
如果是吴氏所养,不会用“实”
,要用“乃”
。
实字证明了是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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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乃是一个历史大牛所考,小宝机缘下阅读,惊为天人。
因短短信息论述,但需要考的资料之繁杂反正小宝是绝对没耐心和本领的。
没个几月时间专心投入是不可能的。
还有很多、很庞杂,以后有机会在整理。
不过小宝写的是yy小说,且不论真实历史如何,仅仅上述疑点,足以支撑小宝的写法。
么么哒,感激一直支持小宝的老大们。
你们gg推倒推的脚抽筋,被gg推倒推的爽歪歪。
我看好你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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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小妾郑氏,所以正史未见记载。
郑氏皈依佛法,早于王安石去世。
郑氏去世时间早于1086年,而正妻吴氏1098年还健在。
根据墓志铭,王文安为郑氏所生,按照时间推算,应是王安石在舒州当通判时所纳。
王安石皇祐三年三十一岁以殿中丞通判舒州。
至和元年王安石34岁,自舒州赴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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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舒本《王文公文集》卷四)《与耿天骘书一》云:“某启:比得诲示,以无便,不即驰报,然乡往何可胜言也。
岁月如流,日就衰也。
今夏复感眩瞀如去秋,偶复不死,然几如是而能复久存乎?旁妇已别许人,亦未有可求昏处。
此事一切不复关怀。
陶渊明所谓“身如逆旅舍,我为当去客”
,于未去间,凡事缘督应之而已。
藿香散并方附去,或别要应病药,不惜谕及。
台上草木茂密,芙蕖极盛,未知何时可复晤语。
千万自爱”
。
这条信息说明王旁的老婆宠氏、已嫁人,王安石身体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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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泰《东轩笔录》记载:“王荆公之次子名雱,实为太常寺太祝,素有心疾,娶同郡庞氏女为妻,逾年生一子,雱以貌不类己,百计欲杀之,竟以悸死。
又与其妻日相斗哄。
荆公知其子女失心,念其妇无罪,欲离异之,则恐其误被恶声,遂与择婿而嫁之。
是时工部员外侯叔献者,荆公门人也,娶魏氏女,少悍,叔献死而帏薄不肃。
荆公奏逐魏氏妇,归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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