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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刀疤这般伤了面目,毁了容的;有曾经丈高大汉,如竹竿这般伤了根基,一病不起,最后瘦脱了相的;更多的则是断腿断臂,再难继续在禁军中服役的。
“诸位兄弟,十数年金戈铁马,我们那批人就剩下我们几个了!”
孙乾也端起酒碗,“这第一碗酒,让我们敬昔日同袍,敬昔日征南金吾八千热血男儿!”
“干!”
“干!”
……
尽管是狭小脏乱的酒肆,在场诸人却毫不嫌弃。
当年大军南下,何等意气风发,结果真正打起仗来,有时候接连饿上几天肚子都是常有的事。
如今有命在,还能喝上一碗热酒,尽管环境脏乱,可那些埋骨他乡的同袍们不知会有多么的羡慕他们!
“老鬼,再搬几坛子酒出来!”
孙乾虎目看向一个干瘦老者,他也是这间酒肆的主人。
当年老鬼还叫周俊杰的时候,便是孙乾手下的兵。
有一次孙乾带着他还有百十号人轻装急袭敌营,他被南疆的一种毒蛇咬中了小腿,险些丧命。
是孙乾一口一口地替他将毒血吸了出来,自那以后他虽保住了命,但却元气大伤,面容大变。
后来还是尉迟德出面筹集了不少银两,还专门修书一封寄回长安,让他在这里开了间酒肆。
一年又一年,自从金吾卫撤回长安之后,越来越多的同袍或是外调,或是战死。
他这小小的酒肆已是许久没这般热闹了。
“咳咳,孙大哥,我去给他们搬几坛子老酒,准保让你们今天不醉不归!”
老鬼嗓子有些沙哑,这也是当年蛇毒留下的后遗症。
招呼了两个腿脚方便的兄弟,不多时,他们便拎了十数坛老酒回来。
“众兄弟,来看看,这是什么酒!”
老鬼
将酒坛上的封浆和封纸一点点打开。
一时间,一股子凛冽酒香便四散开来。
尉迟德一闻,却是禁不住有些泪目。
“俊杰,这是十年前的那批酒?”
老鬼点了点头,“这是十年前,咱们金吾卫剑南大捷,大宴三军所剩的火烧春。
那时候我伤刚好,但毕竟伤了元气,再难回到军中。
退役之后,我便把积攒了五六年的军饷拿来,买下了十六坛火烧春酒。”
孙乾似乎想起了什么,“老鬼,你当时不是说军饷是要拿来娶媳妇儿的吗?后来我还问过你,你说在老家定了亲,可却一直未曾喝到你的喜酒。
你小子该不会一直没有完婚吧?”
“将军,孙大哥还有诸位兄弟,咱们禁军过的是刀头舔血的日子。
我算是运气好的,虽然毁了容貌身材,却毕竟留了一条命,可多少同袍埋骨他乡。”
端起酒坛为诸人倒满酒,老鬼自嘲地笑了笑,“我父母早亡,一回长安,承蒙将军关照,还特意为我写了封信,便在此处盘下店面开了这酒肆。
我已是半个废人,后来也就断了回乡的念头,我早已托人带消息回并州了,就说我战死了,也就取消了婚约。”
“这第二碗酒,我周俊杰敬将军,也敬孙大哥,是你们救了我的命,也让我得以开始新的生活。
我代无数同袍,敬二位兄长。”
老鬼说罢,一饮而尽!
尉迟德和孙乾也纷纷豪饮了碗中这老鬼封藏了十年的火烧春。
在场众人仿佛也回到了当年,那是八千金吾甲士战必胜,功必果,所向披靡辉煌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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