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二十五章 出人意料(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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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肠色泽油亮,不仅没有腥气怪味,反而香味浓郁,口感略带嚼劲,肥而不腻。

其他人见刘氏吃得欢,原本不敢吃的人,也不由自主地把筷子伸向红烧肥肠。

村长家的张氏,一开始还带着怀疑的态度,等吃过一口之后满脸震惊,这猪下水能做得这么好吃?

张氏又夹了一筷子泡椒猪肝,猪肝炒得又入味又嫩,吃得不住点头:“明远家的,你家清荷的手艺不一般啊,我吃着比做酒席的大厨都做得好。”

不等万氏接话,桂花婶也跟着说:“猪下水能做得这么好吃,本事可不小,平常我们做的猪下水,家里的狗都不吃。”

万氏心里笑开了花,嘴上还谦虚:“哪里的话,不过是小姑娘家嘴馋瞎折腾,肉咋做都好吃。”

清霞嘴里嚼着肥肠:“姐,你这猪大肠你怎么洗的,一点味都没有。”

清荷也不藏私,把清洗的方法细细说了。

“姐,面粉和盐多贵啊,哪舍得这么用,有没有其他不费钱的方法啊。”

清霞觉得肥肠好吃,还想自己回家也做一做。

但听说要面粉和盐来洗,她赶紧摇了摇头,她要是敢那样做,娘会揍她的。

清荷喝了几口骨头汤,这汤炖得又香又浓,骨头上的肉都炖掉了:“也能用草木灰来洗,不过要多洗几遍,费的工夫多一些。”

“费工夫怕啥呀,猪下水便宜,好吃又不贵,也是肉呢。”

清霞乐呵呵地说。

大家一致觉得红烧肥肠好吃,如今得了方法,都打算回家找时间试试。

男人这桌,几个大人加上清文和王长喜家的儿子壮壮,正好坐满一桌。

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好菜,传出阵阵香气,引得人肚子咕咕直叫唤。

一时间谁也顾不上说话,低头猛吃着。

红烧肥肠好吃,炒猪肝不错,回锅肉更不用说了,张屠夫最喜欢的是那盆麻辣入味,味道醇厚的毛血旺。

张屠户喜欢吃猪血,他家婆娘每次都用白菜萝卜一起炖,以前吃着也不觉得难吃,今天吃到这桌上的毛血旺,才知道啥叫真正的好吃。

毛血旺汤汁红亮,油而不浊,上面撒着绿绿的葱花。

捞一块放入口中,猪血嫩滑,汤汁麻辣,一时间又烫又麻又

辣,囫囵几下吞下肚,才惊觉没品出滋味。

桌上的饭菜油水多又好吃,一桌人忙活了一上午,就着一桌子好菜,吃了八分饱,才渐渐放慢了速度,吃着酒菜,说起话来。

“周二哥,我吃过这么多杀猪饭,就属你家这顿饭最好吃!”

张屠户性子直爽,说话也是直来直去。

“可不是,二哥,今天我可是饱了口福了。”

王长喜夹了一筷子毛血旺,接过张屠户的话,手上竖起来大拇指。

“好吃就多吃点,今天饭菜管够啊。”

听到大家夸清荷做的菜好吃,周明远也开心。

村长王有富慢慢放下筷子,和周明远碰了一个:“明远啊,清荷丫头手艺这么好,你有福气啰。”

吃了今天这顿饭,王有富心里也算明白了周家是如何跟满香楼搭上的线。

满香楼是吃饭的地方,周家丫头做饭的手艺好,不就是笋壳套牛角——正合适嘛。

周明远虽然平时不善言辞,这会也知道跟村长说好听的话:“有富叔,论福气谁都比不过你家,你家永才有出息,书念得好,是个有大前程的”

说到读书的孙子王永才,王有富心里是真的自豪,嘴上却道:“不成不成,他还不成,还得磨练磨练。”

王永才今年十五岁,已经是童生了,要能考上秀才,那才是光宗耀祖的大喜事。

周明远的语气里带着羡慕,读书人多稀罕呐,读书费钱,村里就村长

家的孙子在镇上学堂念书,其他人家供不起。

不过自家商量好了,来年把清文也送去读书,不说考什么功名,至少能写会算不做睁眼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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