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144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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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愫被他的话惊得不知该说什么。

所以,蔡珺十一岁时,就喜欢上她了?

她开始自我反思。

十六岁的她,脾气臭得能把阁主原地气死。

那时她何其狂妄、暴戾。

走在路上,看谁不顺眼,管你是平民还是贵胄,管时间是在白天还是黑夜,提刀就去捅。

性事上更是暴戾得不像样。

沉庵是她的初恋,但不是第一个与她做的男人。

在沉庵之前,她不知玩死过多少个小倌,才锻炼出“不设安全词也不会玩出人命”

的能力。

那时她要睡人,哪肯扮猪吃虎地去哄。

随便找个地就能行事,完全不在意外界的看法。

倘若在十六岁时复仇,那她做的,估计就不只是杀一整个村的人,杀皇帝阉皇帝了。

十六岁的她,疯起来能直接屠城。

所以她其实很佩服沉庵的承受能力,在她不间断的折磨下,他居然还能撑那么久。

然而这个年轻后生,却高调宣扬,他比沉庵的承受能力还好。

灵愫心叹有趣。

她恶趣味地问:“你评价一下我选情人的眼光。

你的养父,你的小叔,你如何看待他们?”

蔡珺:“没我好。”

她笑出声,扇了下他的腰,“你很狂啊。”

夜色浓稠。

褪去伪装的蔡珺不再是一缕幽魂,而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妖精。

他的眉眼比沉庵妖媚千百倍,可动作与讨好的本能,却完全复刻着沉庵的那一套。

灵愫看出了他身上很矛盾的一点。

他仅仅是脸与沉庵像,但他的性情,与沉庵完全不像。

他并未完全与沉庵同化,可又清晰知道,只有当他像沉庵时,才能得她怜惜。

所以他时而是他自己,时而是沉庵。

更漏残,月色冷。

当她蒙住蔡珺的眼,用红绳把他绑好,让他被束得岔开大腿,而她踩上他腿肉的那一刻,她感到一阵新鲜感席卷心头。

她没那么高尚,要对送上门的情人摇头说不。

也没那么在乎蔡珺的心思,他想讨好就来讨好呗,她乐得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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