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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向北驱车四百多公里,林冬和唐喆学抵达翁以娴户口所在地辖区分局时正赶上午饭点,被接待他们的金玶队长直接拉去食堂,边吃边聊。
金玶队长就是上报向日葵案线索的那位,以前也在他们单位干过,和陈飞赵平生贾迎春这些老人儿算得上有些交情。
最开始他是干预审的,自打侦审合一的要求出台后渐渐成了半个闲人,可他还年轻,闲不住,遂向上头打了报告,申请调任到一线。
而彼时由于系统内部改革,拆拆合合,导致一些部门人员超编,他想去的地方没位置。
主要是他面相文弱,又没一线经验,还没点功夫傍身,刑侦处不乐意要,只能一竿子捅到底,去了派出所干治安。
事实证明,当时的刑侦处负责人看走眼了。
金玶是没法一口气追嫌犯追出三公里,更没法徒手制服持刀持枪的歹徒,但他细啊,能琢磨啊。
预审干的就是琢磨人的活儿,在电脑联网办公尚未普及的年代,不出十句话,他能给交谈对象的户口本捋出来。
刚进派出所半个月,他就把困扰周边居民多时的一个盗窃惯犯抓捕归案。
其实这人没犯大事儿,只是喜欢顺手牵羊:今天拿你家一颗白菜,明天顺他家衣架上条裤子,后天看谁家自行车车座子顺眼了,直接拧下来揣走,周边几十家百货店杂食店,没一间没被他霍霍过。
用现在的话来说,叫做盗窃癖。
金额虽小,但次数多了,依旧可以入刑。
就像那些偷人家外卖的,三番五次的偷,一旦被抓最次也得治安拘留十天。
那时金玶到了派出所之后,出于工作需要开始走访辖区内的店面和住户,走的多听的多,发现在辖区内居然藏着个大毛贼,回去立刻汇整资料上报给所长。
然而当时的大环境不够好,打架斗殴致人伤残、贩毒杀人当街抢劫的案子还办不过来,这种丢个小东西的事儿没什么人乐意管,再说很多事主也懒得报案,发现丢了东西大多自认倒霉。
所长一看连报案人都凑不全乎,以为他急着立功,直接给挡了回去,让他踏踏实实的干扫黄。
本职工作当然不能耽误,金玶一边扫着黄,一边利用空余时间继续走访事主,琢磨这大毛贼的行踪规律。
通过汇整多位事主的证词,他发现此人作案的时间基本集中在下午一点到两点之间。
这个时间点多是大家吃完中饭午睡的时候,戒备心很低,尤其是那种街边的日杂店,中午一两点进去买东西会发现找不到人,而老板很可能正在柜台内的躺椅上睡觉。
但毕竟是光天化日之下,这毛贼是怎么做到四处行窃,还不被人发现端倪的呢?
根据以往在预审处的经验,他敏锐的意识到,对方有职业伪装。
在当时那个年代还没有京东美团们的小哥,能随意多次进出居民区和街店还能不引人起疑的,只有两个职业:警察和邮递员。
同事基本可以排除了,都累的跟三孙子似的,哪个中午不得抓功夫眯一觉?邮递员的话,他根据嫌疑人的活动规律,将目标锁定在辖区内的邮局。
他去邮局走了一趟,以治安临检抽查包裹为借口进到了分拣仓库,速记下了贴在墙上的邮递员排班和投送线路表。
回去按条件一筛,有个叫闵达强的邮递员成为了目标嫌疑人,刚跟了一天就在其作案时人赃并获,随后又在其家中搜出了上千件“赃物”
。
闵达强其实不缺钱,偷来的东西塞了满满两个衣柜,一件都没卖。
他家里条件还不错,老爹老妈都在事业单位工作,就是喜欢顺手牵羊,看上的东西,不拿手痒痒。
可他拿了这么多的东西,交待一个月也交待不完,好在金玶是干预审的出身——不就是聊天么,这我长项啊。
自打抓了闵达强,金玶每天早晨八点准时去看守所报道,下午五点出来,中午还跟人家那蹭顿饭。
所长一看这阵仗,说您也别跟我这干了,我这庙小,供不起您这尊佛,要不这样,我师兄在反扒,说反扒那缺人,我给您写封推荐信,您上那发挥所长去。
结案之后金玶便转战反扒阵线,扒了一年多,又进了分局干刑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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