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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的起哄氛围中,夏初已经站了两分钟,一直礼貌地等着郑老先生说完话。
校花的樱唇轻启,大大的阶梯教室瞬间安静下来,其威力叫人讶然,简直不逊于惊堂木。
“我是大二经管系的夏初,首先谢谢郑教授的夸奖。
我个人觉得“合作”
不是仅仅为了便利,而是生死攸关。
其概念可以用很简单的一个博弈模型来阐述清楚,想必大家都听过“猎人博弈”
。
一个村庄有两个猎人,当地的猎物有两种:鹿和兔子。
如果一个猎人单兵作战,一天最多只能打到4只兔子,只有两个一起去才能猎获一只鹿。
从填饱肚子的角度来说,4只兔子能保证一个人4天不挨饿,而一只鹿却能让两个人吃上10天。
两个人的行为决策可以形成两个博弈结局:分别打兔子,每人得4;合作,每人得10。
这样的话,猎鹿博弈会出现两个纳什均衡点:要么分别打兔子,每人吃饱4天;要么合作,每人吃饱10天。
从博弈结果来看,如果甲选择单独去捕兔子,那么在此情况下乙的最优策略是捕兔子,这足够他们每人吃四天的食物,这构成了一个纳什均衡。
还有一种情况是两人合作共同猎获一只鹿,足够他们每人吃十天的食物,这也达到一个纳什均衡。
显然,如果去合作,那么双方所获得的收益是要远远大于各自行动的。
那么这个博弈里面,“合作”
就达到帕累托最优。
这也就很好解释我们现实中为什么很多优秀的企业选择强强联合共同去抢占市场资源。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效益最大化。
但是前面均衡的前提是建立在双方的实力和分配权利都相同的情况下的。
如果假设甲猎兔子没问题,但是猎鹿的时候只能起三分之一的作用,那么结果要是平均分配,乙肯定不会愿意。
但是乙为了自己利益最大化又不得不跟甲合作,那么甲理论上如果合作会收获大于吃四天的量,应该还是愿意跟乙去合作的。
可如果小于四天的量,而甲单独行动的成果是四天的量,那么甲肯定不愿意合作。
同样的,如果两方力量相同其中一方享有更多分配权利的时候,到了一定的临界对方也是不愿意合作的。
所以,我们在认识到合作共赢之后,还要善于找到分配的临界,这样才能使得利益最大化。”
如果方圆在场,他一定会懵逼,夏初此时展现出的自信和专业,和那晚的“二世祖”
小兔子完全不同。
此时侃侃而谈的夏初,在发光。
此时,同班的程然为了吸引眼球,举了举手直接站了起来:“不敢苟同夏初的看法,我个人觉得,时代发展至今,已经是以“契约合同”
诚信为本的良知社会,所谓博弈,也只是分配收获时或多或少的区别。”
程然这阵子很郁闷,徐家姐妹对他都有些疏远,从小到大优渥的生活带来的自信让他不允许自己承受这种漠视,夏初不是谁都退避三舍要么就无尽推崇么?老子非得挑衅一下。
这叫什么?
穷人的基调是自卑,但好面儿,于是有了“穷大方”
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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