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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文中最精彩的一段,莫过于朝闻被从前的亲友至交误解,于山间大醉一场,唱着“一蓑烟雨任平生”
,又质问何为“任平生”
的桥段。
郑林夕的心思好似已经昭然若揭了,他不是想参演《剑回》,他是想代替陆聿宁参演《剑回》。
这首歌编得中规中矩,虽加入了很多新奇的元素,旋律线也很贴合词句,但郑林夕好似没有半点去挖掘词中内涵,从唱第一句开始,就有一种可以炫技的意味——虽然在陆聿宁看来,他的技巧也很一般。
陆聿宁最开始进入娱乐圈的时候,也曾思考过:写歌究竟该侧重彰显“我多厉害多能写能唱”
,还是该更关注听众的喜好。
但思来想去,他在这些年逐渐找到了能让自己平衡的方式——他会在写出一首能够大众广泛流传的金曲之后,再写一首单纯炫技、放飞自我的作品,毕竟他的实力撑得起这份任性。
陆女士在给他寻找声乐老师的时候,曾经这样评价过他:“我的好大儿生了一副得天独厚的好嗓子,别人要学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技巧,他能在几小时内无师自通。”
不过也因为这句话,陆聿宁偷懒不练声被打过好几次。
但说到底,炫技也是要看时候的,像《定风波》这种古词填曲,如果单纯只是炫技,则会偏离词中特有的韵味。
倒还不如选择传统的宫商角徵羽,反而更能体现整首歌的意境。
“喵——”
这人的唱商实在不行,这辈子可能也就只能捡他的东西玩玩了。
喵音刚落,裴砚就一手把他从江临舟的身边捞了回来,贴着他的耳朵小声问道:“怎么不高兴了?不喜欢听?”
陆聿宁心想,你这不是废话吗。
“喵喵喵喵喵。”
仗着在场没有人能听懂他的话,陆聿宁开始大放厥词,叫得那叫一个抑扬顿挫,每个音都能落到意想不到的位置上。
旁边的嘉宾都好奇地竖起耳朵,朝裴砚问道:“你这猫又在叫什么呢?又不满意了吗?”
裴砚用手捋着陆聿宁脑袋上的毛,故意地把他一边耳朵往下压了压,又看它迅速回弹起来,没忍住笑了一声:“可能是吧,毕竟我们家小宝要求很高。”
陆聿宁翻了个白眼,骂道:谁是你家小宝。
不过对于大多数外行人来说,郑林夕这首歌还算勉强过耳,唱功没有太大的失误,只是有些音不太准,倒也无伤大雅。
【卧槽这是什么神仙美貌+神仙编曲+神仙唱功!
很难想象一个omega的身体里竟然有如此强大的爆发力!
】
【突然感觉小夕好适合演古装啊,有没有导演看看我们给安排一部!
】
【以后我看谁还敢说新生代原创歌手只有陆聿宁一枝独秀!
陆的腿毛请睁开眼看世界!
】
【我都不敢想,如果当时顾雪声是先找的郑林夕,那《剑回》拍出来会有多牛逼!
】
【谢谢,没人想看小鸡仔演少年剑修,那手腕别说拿剑了,感觉随便一折都能断!
】
【朝闻在原著大半剧情里一直都是病骨支离的形象好吧,就是要瘦弱才能符合剑修被废的人设啊,再说了陆聿宁的身材也好不到哪里去吧,本原著粉从一开始就不看好他。
】
【什么,你是说陆聿宁手臂上能把鼓槌打折的腱子肉吗?】
【什么,你是说陆聿宁坚实有力能悬空摇呼啦圈的腹部肌肉吗?】
【怎么感觉被你们一说下陆聿宁突然变成了绝世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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