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 4 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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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漫垂眼,从后视镜里只能看到她额头落下一抹碎发,她想起那天从老房子出来,看到被风吹过落叶的小巷,那种漫长漫长的,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因为是故土,在这里总有人还认识我。”

赵喜漫低声回答。

为什么要人认识她。

因为在外面陌生的地方,她没有什么朋友,也没有多少认识的人,说句不好听的,如果有一天她出事了,不会有人把她带回故土。

她很害怕这样的未知。

即使在这里她也还是一个人,但至少是熟悉的地方,会让她的心更加安全地落下来。

落叶归根,云州是她即使失去生命也能安落身体的故土。

车终于开出这段车流,车速加快,林向珩手指握在方向盘上,他指骨温润的,白皙洁净,紧握时手腕处凸起的血管都很明显,他桡侧掌骨顺着手指过去,都用力的捏住。

附院离公司五公里不到,驶出那段车流后,十一二分钟到了,赵喜漫下车前,再次对林向珩说“谢谢”

一打开车门冷风飕的灌进来,她脖子明显往回缩了下,还没打开伞,雨水也扑面而来,细碎纷飞。

“赵喜漫,我这里有东西,你正好带过去给大家。”

林向珩把纸袋子从窗户递出去,赵喜漫看到熟悉的袋子,她停了下。

赵喜漫一直都认为,她当年的不告而别,林向珩肯定是恨她的,他话少寡言,但真恨起什么人来,就是沉默的刻进骨子里,会用他那双冷冰冰的眼神淡漠的盯着你,就像见面这几次他对她的眼神一样。

赵喜漫这么可恶又恶劣的人,遭人恨是应该的。

可这糖果,他得驱车十几公里特地去买。

现在哪个成年人还会喜欢吃这种糖。

也就赵喜漫一个。

“我是路过,想起以前经常吃,顺手买了一点。”

林向珩冷静的解释,“不是给你买的。”

“我没多想。”

赵喜漫接过。

前面两步就是大楼了,她干脆没打伞,快跑了两步进去。

林向珩停车到地下车库里。

他后备箱里还有一件新的毛绒围巾,粉红色,女孩子会喜欢的款式,帽子也是买的配套的,上面还有两个可爱的粉红绒耳朵,除此之外,小箱子里还放着几件样式各异的毛绒外套。

赵喜漫以前冬天最喜欢毛绒绒的东西,要毛绒绒的衣服,毛绒绒的围巾,毛绒绒的帽子,他有时候逛商场看到,就觉得那是赵喜漫会喜欢的。

他那么想,顺手就买了。

家里于是一堆女生穿的衣服。

他甚至为此专门腾了个柜子。

那时候林向珩一直都在想,等以后赵喜漫回来了,她看得上这些衣服就挑走,看不上就再买,她反正挺喜欢穿新衣服的。

他想过很多次。

他唯一没想到的是,她现在似乎不喜欢了。

就连她穿那么少,他都没有理由把东西给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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