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77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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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变成狐狸之前,相处了五百年,变成狐狸之后,又相处了五百年。

师徒之间有感情,又有不好的回忆,但说深仇大恨,好像又不算。

凌华天长得很俊,又是高冷范儿,喜欢穿仙气飘飘的白衣,就好像穿的甘道夫的巫师长袍,很有气质。

白晨细长的狐狸眼与凌华天那双深邃的双眸四目相对,凌华天眼里有愧疚之色,白晨的目光很激动(装的)。

早在千里之外,他的神识就已经找到了这里,就已经知道自己的小徒弟变成了一只小狐狸。

在他看来,变成一只狐狸,也没关系,只要勤于修练,终有一日会化形的。

他希望在自己飞升之前助小徒弟化形,以弥补自己的失职。

曲靖娘最先反映过来,先一步向眼前的男人拜了下去。

凡人只要一见到修真者,都会磕头,表达对他们的崇拜之意。

她想,原来这只狐狸是有主人的,真是太好了。

一朝雷劫成狐妖-好人坏人不用赶小狐狸走,就不用担心它再次被捕兽夹夹住,也不用担心它被野兽吃掉了。

“请问,您因何事到此?”

曲靖娘礼貌地问道。

凌华天虚扶了一下,曲靖娘就飘到了背后的炕上,坐到了炕沿。

然后他才躬着身体进了屋,对于他来说,农家的门太矮了,再目不转睛地盯着曲靖手里的小狐狸。

“这只狐狸,可否”

凌华天这一生还从来就没有开口问人要过东西,好像有点不知如何表达。

对于凡人,他其实还从来就没有接触过,也不知如何与他们交流。

“可以!

您带走吧。”

曲靖娘半点都没有犹豫就答应了。

“不能,小狐狸是我的。”

曲靖嘟着嘴腿了几步。

凌华天的目光这才注意到了曲靖的身上,细一打量之下,觉得这孩子好像骨胳有点清奇。

要不,测一测他的灵根看看!

见到看起来不错的孩子,就先测一测他的灵根,这是修仙大佬们的职业习惯。

凌天华的手里凭空多了一块灰不溜秋的石头,再不由分手地抓过曲靖的小手按了上去。

就在他的小手接触到石头的那一刹那,本来灰扑扑的石头,就发出了耀眼的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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