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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炸再煸的金蝉口感会更加酥脆,楚易文将菜出锅后就招呼几个孩子准备吃饭。
午餐有槐叶冷淘、干煸金蝉,还有从冰箱拿出来的冷吃牛肉和酸萝卜,看起来还挺不错。
在餐桌前坐下后,楚瑾钰四人握着筷子大口吃着槐叶冷淘,时不时再吃口牛肉,吃片酸萝卜,只有干煸金蝉始终无人问津。
别看胡一齐之前笑话叶其林怂,实际上他在看到盘中虫脚明显的金蝉时,哪怕鼻子觉得很香,但筷子却还是有点不敢往上夹。
叶其林可不会放过他,半碗槐叶冷淘下肚就直接开口:“你辛辛苦苦抓的金蝉,现在怎么不吃?”
“我等会再吃。”
见他不敢吃就不敢吃,还非要嘴硬,楚瑾钰用公筷夹个金蝉放到他碗里:“别等了,趁热吃更香。”
“你!”
胡一齐看到他把金蝉放到自己凉面上,有种整碗面都被污染的感觉,然而扑鼻而来的肉香又让他感觉有点馋。
被炸透的金蝉看起来其实没有活着时那么吓人,忽略那些脚,看起来就是一盘被炸成金黄色的肉。
高蛋白产生的焦香、肉香、干香以及调料的辛香融合在一起,闻起来很是诱人。
“要吃一起吃!”
胡一齐想吃又有点犹豫,干脆握着筷子往每人碗里夹了个金蝉。
楚瑾钰:“你先吃。”
“先吃就先吃!”
胡一齐说完将自己碗里那个金蝉夹起来直接丢进嘴里,牙齿咬上去,发出酥脆的“咔嚓”
声。
经过油炸,金蝉表面形成脆壳,吃起来焦香酥脆,而在外壳包裹下,腹部里面却是绵软中带着韧性的口感。
胡一齐小心翼翼地咀嚼着,发现金蝉没有自己想象的那种爆浆感后,终于放心地品尝起来。
盐的咸味激发出金蝉本身的鲜味,它的鲜和肉鲜、鱼鲜不太一样,来自高蛋白昆虫的鲜味很是独特。
“挺好吃的,嘎嘣脆。”
胡一齐将金蝉咽下后,嘴里还残留着微微麻辣香气,以及食材本身的鲜香,余味悠长。
对于一个吃货来说,只要食物足够好吃,其他的都能克服,此时他就是如此,发现干煸金蝉不光闻起来香,吃起来更香,他直接伸出筷子连夹两个送进嘴里。
酥脆的口感,麻辣鲜香的滋味,只要不刻意去想这是虫,胡一齐吃得有些停不下来。
看到他吃得那么香,楚瑾钰最先没忍住,试着将金蝉送进嘴里,确实如他所说,吃进嘴里嘎嘣脆,咀嚼间又带着几分绵软,整个吃起来并没有任何奇怪的味道,满满都是浓郁的香味。
肉香、焦香、干香和调料香味在味蕾上蔓延开来,简直是场极致的味觉盛宴。
“别说,这玩意吃起来,口感真有点像小龙虾……”
楚瑾钰说完感觉虫子也没那么可怕,又夹起一个送入嘴里,这次甚至在麻辣鲜香外,还吃出微微甜味。
看到他和胡一齐都接受良好,商时贸将碗里那个送进嘴里,吃起来味道确实不错,焦香酥脆,肉香浓郁,而且没有半点土腥气。
不过他在饮食上比胡一齐和楚瑾钰要挑剔得多,哪怕觉得干煸金蝉非常美味,但出于对食材的排斥,他还是只尝了一个就继续吃凉面。
跟他比起来,叶其林就是单纯过不了心里那关,觉得人怎么能吃虫子!
“我们都吃了,你怎么还不吃?”
胡一齐看向他。
叶其林不想理他,胡一齐却是不依不饶,还说他要是不吃,等去学校就替他好好宣传一下,告诉大家他怕虫。
“怕虫和怕吃虫是两回事!”
叶其林反驳。
胡一齐:“都是怕,有什么区别。”
这个年纪的孩子最要面子,被胡一齐激将几句后叶其林道:“吃就吃。”
他夹起那只金蝉,闭上眼睛直接丢进嘴里,本来想直接咽下去,然而当味蕾尝到那股麻辣鲜香的气息时,牙齿却是下意识咀嚼起来。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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