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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喆学是理解他的,如此拼的真正理由是,他需要不断地做出成绩以证明自己存在于世的价值。
旧案终结便会成为历史,成为教科书上的案例,成为众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然而生活还在继续,他需要一个接一个的目标,来支持自己背负着七位战友的生命前行。
俗话说,忙起来一个人掰八个使,在唐喆学眼里,林冬从来都是恨不能一个人干出八个人的活儿来,夸张点说,他自己就是一个团队。
是过去的经历造就了现在的林冬,而非过人的智商,逻辑性强和高智商没有必然关系,实战经验才是。
有的人口若悬河夸夸其谈,可一旦落到具体执行细节上瞬间卡壳,而林冬的多部门工作经历,让他无论碰到什么情况,都能快速找到突破点并做出合理决策。
再一个就是不间断的学习,哪怕是看起来和本职工作无关的知识或者行业,只要有机会,林冬多多少少都会去了解一番,学习手语已经属于基操了。
就像之前破的一个悬案,死者是一名外省的农科所研究员,在本地出差期间被杀。
案发时还没有电子支付,甚至信用卡都不算普及,出差在外一般是预支差旅费后携带现金在身上,死者的包也确实丢了,所以当时的办案人员研判此案为流窜作案的“黑马”
见财起意、抢劫杀人。
卷宗上记录的是,受害者出差的目的是来农产品展销会采购种子的,身上确实携带了大量的现金,而他被抢被杀是在买完种子之后的事情。
看完卷宗之后,林冬去本地的农科院请教了案发时就已经参加工作的技术员,得知当时那场展销会上清一水都是国外的种子商,而那个时候买进口种子得凭对口机构的介绍信,也就是说,个人无权购买,钱再多也没用。
那么问题来了,凶手的目的到底是为了钱,还是为了种子呢?于是林冬潜心研究了一番当年农林渔牧的相关政策和经济作物种植情况,最终确认凶手是冲种子来的,而非所剩不多的差旅费。
受害者采购的是西蓝花种子,当年的西蓝花在老百姓餐桌上虽然不常见,却是出口创汇的绿色黄金,可惜种子完全依赖进口。
农科所采购种子的目的就是为了培育出本土的西蓝花品种,打破外资公司对种源的垄断。
所以凶手一定是懂行并且参加过展销会的人。
确认了作案动机和嫌疑人画像,林冬又捋着当年的排查信息重新筛了一遍,交叉对比此后几年间的农业新闻报道,最终锁定了一名农产品进出口公司的董事长白启山。
新闻报道中的白启山素来以白手起家的形象示人,直到林冬和唐喆学远赴新疆将其抓捕归案,大家才知道他的第一桶金赚得有多么血腥。
白启山祖籍河北,不到二十岁便南下打工。
案发前他跟着一位在本地承包农田的老板逛展会,走到卖西蓝花的厂商展位前便挪不动腿了。
他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在老家的农科所试验田里见过西蓝花,并且知道这玩意可以卖得很贵。
别说采收的成熟西蓝花了,就算是种子,倒手一卖至少也是三倍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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