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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高铁站,一股热浪扑来,路上已经有所感觉,两地的气温温差有所差异,但是没想到,已经入了深秋,广市天气竟然还那么热。
而且都已经下午四点了,要是在京市的话,他们现在应该再加一件外套,不是像现在这样恨不得穿T恤衫。
就算是早有准备的三人,还是彻底感受了一下这个城市的热情。
他们决定先找一个酒店住下来,先把衣服换了再说。
谢长风脱掉自己的外套搭在胳膊上,手揪着自己的衬衣不停地扯着呼扇着。
“老陆,你小子百事通啊你,你怎么知道这里天气这么热的,我们打个车,赶紧找个地方把衣服换了吧!”
陆君航但笑不语,明明和谢长风一样衬衫西裤,却没有像他一样急躁。
林新月在下车之前已经去高铁上的卫生间换了一件雪纺衫,一条薄一点的牛仔裤,除了觉得有些晒之外,感觉还好。
陆君航从行李箱里拿出了一件薄一点的外套。
“太阳晒,拿这个遮一下,你先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去找辆车。”
林新月听话的接过衣服,找了一个阴凉一点的地方,坐在行李箱上面。
谢长风突然觉得有点后悔跟着这两个人一起出来,这两个人简直是无时无刻的不在撒狗粮,让他这一个单身狗情何以堪。
三人坐上车才觉得没有那么热,陆君航不知道怎么和司机交涉的,司机直接把他们送到了一家酒店,付了车钱三个人就下车了。
谢长风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这些事情不都应该是他做的吗?
不对,为什么这些事都应该是他做,他真的是被陆君航奴役习惯了,不行这种习惯一定得改,什么都不用管接受安排就好的日子太爽了。
到了酒店,三个人要了两间房,准卑先休息一下然后再去吃晚饭。
一路上他们已经感受到了这座城市是繁华,高楼林立,各种各样的商铺是那么的华丽,走在街上形形色色的人,她们的穿着仿佛引领了整个城市的时尚。
初到广市谢长风就被深深的震撼了,虽然不像土老冒进城,但也差不了多少。
他感觉他们现在就像是井底之蛙,跳出了井口才知道大千世界。
真的应该多出来走走看看,增长见识,只有眼光长远人才能走得长远,他们的生意才能做得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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