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102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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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崽只会咧着小嘴咯咯笑。

记事大人率先开口,“令郎长得甚是可爱,你可还记得我们见过面?”

许灏瑞点头,“记事大人。”

“嗐,别记事大人了,叫我洛明轩,叫他温兄就好。”

许灏瑞也自报家名,“许灏瑞,这是我夫郎林清玖。”

张大壮拔了酒塞,倒了四碗酒,“叔是个粗人,你们别介意,来,咱们走一个。”

洛明轩二人皆是斯文书生,百日宴

温承钰原本是在一旁暗自观察这对样貌出众的小夫夫,闻言感到些许诧异,他如何也没想到这么一身气质的人,只是个农家子。

许灏瑞的大手扶着崽崽胸前固定他,不时垂眸看看自娱自乐的崽,不哭不闹真乖巧。

洛明轩调侃道:“你这能文能武啊。”

见他略有疑惑,便小声解释,“刚在姚家接亲时,我们都看到你在答题,虽说《大学》为启蒙书本,但你一个农家子能有此水平已经很不错了。”

许灏瑞:“幼时上过私塾,近日正巧在温习课本罢了。”

他继续道:“了不起,温故而知新,你比不少读书人有悟性,既然识字,何不找一份差事做?有个保障,打猎也不能时时能猎到,种庄稼也得靠天吃饭。”

这是他接触底层百姓,才有的觉悟,以往他们这些书生自喻清高,瞧上那几两碎银,可恰恰没有那几两碎银,生活都难以持续下去,更妄谈鸿鹄之志。

许灏瑞唇角噙着笑,边给小夫郎夹远处的菜,边回答,“打猎和种地已足够我一家衣暖食饱。”

何必想不开去当社畜。

洛明轩顿了一下,举起碗,“人各有志,知足常乐。”

许灏瑞和他俩碰了一下碗,“嗯。”

他们边吃边聊,张大壮随意吃了些饭菜心心念念地抱着酒坛找他人喝酒去了,林清玖自觉地没有打扰他们,用完饭后,把儿子横抱在怀里,和许灏瑞打了声招呼:“阿瑞,我把孩子抱回房里哄他睡觉。”

许灏瑞神色温柔,“好。”

“洛兄、温兄,我先带孩子回屋内,你们慢慢用。”

“好,许夫郎慢走。”

“能看得出来,你与你夫郎俩伉俪情深啊,让人羡慕。”

洛明轩打趣道。

许灏瑞勾唇浅笑,“洛兄尚未成亲?”

见他点头,“祝洛兄早日抱得佳人归。”

“多谢。”

他不卑不亢的态度,让洛明轩两人很有好感。

林清玖走后不久,良锦铭意气风发,抱着酒坛子过来与他们敬酒,几人轮番祝贺他,一一回敬后,良锦铭又被人其拉去喝酒,许灏瑞三人笑了笑。

洛明轩打心底想交他这个朋友,临走前问:“令郎多大?”

想看能不能从这方面讨个好,交他这个朋友。

“将满三个月,四日后,便是我孩子百日宴,”

洛明轩高兴问:“许贤弟,要在哪儿办宴?若不介意,我与温兄到时前去贺喜。”

许灏瑞一愣,转即笑道:“在村里,欢迎洛兄与温兄前来,城门处有到达新塘村的牛车,若是需要你们可到那儿乘坐。”

“成。”

洛明轩满意地告辞。

走在街道上,温承钰突然说,“你好像对他很满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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