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 18 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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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勇和另外一个同事去过来了。

见到我,江勇连忙说:“昨晚对不住了,我们不是故意要灌醉你,这是我们分公司的规矩,让你喝醉是表明我们对你的欢迎,别生气啊。”

我对他们的规矩感到匪夷所思,实在难以苟同。

我是个北方汉子,心胸宽广,怎么会计较这些小事呢,何况昨晚我并未失贞,我于是原谅了他们的恶作剧。

吃完午饭,他们带我去杭州分公司。

这个分公司总共有五十人,算比较大的。

分公司的老总喻总竟然是个三十五岁的胖女人,这是我始料未及的。

她白白胖胖,浑身圆滚滚的,不知道抱住是什么感觉,她非常热情地接待了我,毕竟我是从总部来的,又是一个具有标杆性的明星销售工程师。

喻总带着我四处参观,并介绍了他们的成功经验,让我认识了分公司几位销售业绩前五名的同事。

012

请收下我的定情物

我在杭州分公司总共待了一周,期间也参加了两天的培训,还听听分公司从外面请来的曾经留美的销售精英的演讲,领受了先进国家的销售模式和技巧,真是受益非浅。

除此之外,我在两个同事的带领下前往西湖游逛了一天,拍了不少照片,打算拿回广州总部显摆。

晚上,回到酒店,我翻看着相机里的照片,发现照片中的男子有些陌生,面容沧桑,眼神深邃,不太像我本人。

也许是太久没有照相的原因,我淡然一笑。

突然想起沈夕来,我拨打了沈夕的手机,可是她的手机关机了,已经临近十一点了,也许她已经就寝了。

我很想念沈夕,我突然想到我好不容易来一趟杭州,应该给她带点东西。

可是我又不知道应该买什么东西带给她。

于是,我打了电话问金芙蓉,金芙蓉说女孩子一般喜欢皮包啊,首饰啊,发夹啊,口红啊,丝巾啊,等等能用来扮靓的东西。

我想首饰和口红都不适合送给沈夕,最适合的也许是发夹和丝巾,我看到沈夕的衣柜里有很多丝巾,她也许不需要了。

于是,我决定买一个发夹送给她,她的短发已经渐渐长长了,也许需要一个发夹把流海夹起来。

第二天白天,我抽空去杭州一家大商场给沈夕买了一个水晶发夹,这个发夹很名贵,花去了我二百多元,我想只有沈夕才配得上这样贵气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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