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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北是长城外边缘的那一带,居于前线北方,再过去就是敌军的国土了。
大黎皇帝曾派当今朝廷两大将领前来征讨,由于环境险要敌军强悍都无功而返,常昀初能数年扎根在塞北要地,还一路高升到镇边大将军,确实不容小觑。
两人行至塞北一带,除了一望无际的黄沙外,在没有其他可以入眼的景致了。
原来这世上真有寸草不生的地域,塞北干旱少雨,大漠之中幸存的一片绿洲,是老天的慈悲,让那里的百姓能够艰难的生存下来。
面对这无边无际的荒漠,她不知道这里的百姓是怎么想的,她一为百姓叫苦,二为景色所叹。
武鸢衣前世生于江南水乡,从未见过这般景色,只在书中得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的壮观,亲眼见了,才惊觉,书上那些,并不是夸张的说法。
是寸草不生的戈壁滩,也是流动的金色海洋,看的人心胸开阔,心间自生一股豪气。
以前看书时武鸢衣还曾想过,到底是什么样的战场,容得下上千骑军厮杀?在这里,别说上千军马,就算上万,也能一字排开。
只要是向往自由的人,很难不喜欢这片土地吧。
接连看了两天的黄沙,心中的豪情与侠义,消失的荡然无存,看着没有尽头的路,武鸢衣有种一辈子都走不到头的错觉。
黄沙让人泄气,黄沙让人暴躁,黄沙让人口齿不清。
“还要、咳咳、多久能到?”
武鸢衣又吃了一嘴的黄沙。
“快了快了,天黑就到了。”
常昀初扶正她头顶的斗篷,大衣罩在武鸢衣的身上,不让这炙热的阳光在她身上留痕。
武鸢衣以为常昀初是安慰她,没想到落日之时,两人真的抵达一片绿洲,武鸢衣轻吐一口气。
头顶传来常昀初低沉的笑,“这一路辛苦娘子了。”
武鸢衣胳膊肘往后一顶,“说了不要叫我娘子。”
“好好好,那辛苦我们鸢衣了。
这一路你一直在问,什么时候才能到,都走到天涯的尽头了?鸢衣你可知,再远的路程,只要脚步不停,终会到达终点。
你说的天涯,已经近在咫尺了。
塞北军营要地,目前有十万黎军在此驻扎,你看到就会明白,那是何等的气势。”
而他常昀初,是这里唯一的大将军。
在喜欢的人面前,任谁都会忍不住炫耀一番,言语中的傲然自得丝毫不加掩饰。
武鸢衣难得没有反驳,跟着点头,不用亲眼见证,就能想象得到了。
在极荒之地,为国捐躯,冲锋陷阵,一打就是数年,他们每个人,都值得尊敬。
武鸢衣掀开斗篷的一角,想看的更清楚更远些,逼人的热浪击退了武鸢衣的澎湃心情。
“别掀开,很热。
想看等到了地方再看。”
常昀初再次盖好她头上的斗篷。
武鸢衣看向没有半朵云彩的天际,浑身包裹的没有一丝缝隙,空中更没有一丝凉风,连呼吸都透着一股难受劲儿,浑身更是湿了又干干了又湿,脸颊的汗水还未落入黄沙之中就在空中化作一道轻烟,“但愿能早日平息战争,百姓能安居乐业。”
她有着良好的体能,一身的神力,在这里都备受煎熬,更别说旁人了。
“你为什么一定要我来塞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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