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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难不成吃的是龙肝凤髓(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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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吃席的时候,千万别说是咱们柳树沟的,咱丢不起那个人。”

旁边村民们笑着打趣。

金培辉、陈小天和林秀秀等人,则是围坐在一个炭盆旁边聊天。

当秦秀梅端了一盆肉串过来,众人各自抓起一把肉串,开始在炭盆上烧烤。

而这个时候,烤好肉串开始大快朵颐的人们,纷纷惊呼出声。

“我的妈呀!

这野猪肉也太好吃了,难怪刚才三儿跟饿死鬼投胎似的。”

“太香了,这野猪是天天吃人参果长那么大的吧?”

“唔唔唔…这辈子第一次吃那么香的烤肉!”

金培辉听着四周的惊呼声,心中只能感叹。

这柳树沟差不多是庆云县最边远的村落了,恐怕是穷到许多村民一年吃不上几次肉,否则吃个烤肉串反应不该那么夸张。

只是当他烤好一把肉串,刚咬下一口,一股奇异的香气便从嘴里迸发而出。

四肢百骸都随之一阵热乎时,金培辉顿时眼珠子瞪圆了。

“怎么可能?野猪肉能有那么香?”

林秀秀方才还在忙着打电话,陈小天分了一半烤好的肉串给她。

广场周围有些昏暗的灯光下,第一次品尝野猪肉的许多村民,眼中神采都像金培辉一样,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不错!

吞食了我辛辛苦苦凝聚出来的大片灵雨,八戒的肉质居然改善这么多。”

吃下一口烤肉,陈小天不由得点了点头。

“小天,难不成我们吃的是龙肝凤髓?怎么那么美味啊!”

林秀秀的美眸也是瞪圆,红唇上满是油脂。

“太好吃了!”

秦秀梅细细咀嚼着肉串,不舍得多吃。

一口气将烤好的几串烤肉吃个干干净净,又从盆子里拿出鲜肉串烤了起来,金培辉这才想起什么。

“对了陈神医,这头野猪的肉质如此美味独特,我猜柳树沟的村民也是第一次吃到,不然反应不会这么大。”

陈小天微微颔首:“这头畜牲吃了天材地宝,肉质不同于其他野猪,所以特别鲜嫩美味!”

他凝聚出来的大片灵雨,可谓是世间独一无二,比许多天材地宝还要昂贵。

这么说,更容易让金培辉等人接受。

“这么好吃的野猪肉,若是能人工养殖出来,恐怕价值能够媲美陈神医培育出来的枸杞和梨子啊!”

金培辉感叹道。

陈小天微微一笑:“我正在努力,如果顺利的话,说不定不久之后,连饲养的家猪都可以如此美味,只是产量有限。”

“是吗?那提前祝陈神医能尽快成功啊!”

金培辉兴奋道。

“成本太高了,饲养出来的野猪或者家猪,肯定都是天价。”

陈小天跟着说道。

光这只野猪吞食的灵雨,就够产出几百斤培育枸杞,猪肉卖一千块一斤都完全划不来。

:()香野快活小神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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