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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点羡慕她。
为了弥补自己的不足,我比海瑟多在练功房待了两个钟头。
等我跟随着音乐一遍一遍旋转、直到再也抬不起胳膊和腿的时候,窗外的天就已经黑了。
阴沉的天空中挂着雾蒙蒙的月亮,仰头只能看到近乎圆形的白色光斑像灯笼一样挂在天上,明明灭灭的。
一朵又一朵的云在细微白光的照耀下显现出了一点轮廓来,却仔细看也看不出是什么形状。
天黑之后的哥谭和天黑之前的哥谭就像是毫无关系的两个世界。
白天的商业地区繁华热闹,到了晚上却冷冷清清的,半天也寻不到一个人影。
住在哥谭的人都知道,天黑之后的城市就是罪犯和英雄们的主场,他们要做点什么,该做什么,都与普罗大众是无关的。
普通人的宜居地仅限于白天,这像是一种双方都默许了的心照不宣,很少有人主动去打破这样难得的默契。
黑夜和白天,它们将这座城市划分成了相似却又截然不同的两条平行线。
我忍不住想到北京的夜晚。
同样是繁华的大城市,北京的夜晚要比这里鲜活太多,不会上演著名的英雄同罪犯大乱斗,哪怕是下至深夜甚至凌晨街上也不会是空旷的。
晚上十点钟的哥谭安静的像坟场,而十点钟的北京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我不是个喜欢晚归的人,所以对于北京的夜并没有那么深刻的了解,但仅仅只要几次瞥探就能知晓。
这两座城市的夜晚是不一样的。
这两座城市是不一样的。
我就读的大学交换生项目开设以来,已经有了很多个年头,和哥谭大学交好也不是最近才开始的事,我确实我们学校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主动提出要来哥谭大学学习的人。
一开始老师们都认为我疯了,没人会想去到一个随时都有可能丧命的城市耗上一整年。
我承认,递交申请表格的那刻,我确实是多少带着些冲动和草率的。
我也希望我是疯了,但平静之后的深思熟虑,也只能让我得出相同的决定。
我不讨厌哥谭,但也绝对算不上喜欢,硬要说的话,那就是无可奈何的没办法。
我对这个地方的情感要远比这座城市本身更加复杂令人费解,而归根结底,这都要怪罪那一个人,也或许是两个。
妈妈年轻的时候曾经在这座城市有过短暂的停留这件事,我是从外公外婆的嘴里听来的。
她去世的太早,在很多人还未完全绽放的年纪就已经枯萎了。
而离开她时的我也太小了,只有朦胧的五岁。
那个年纪面对这个世界都还是懵懵懂懂的,无法让她敞开心扉亲口和我讲些厚重的旧事。
有时候我会想,或许她不仅仅只在哥谭花费过片段的时光,或许还有其他城市,或许还有其他国家。
但当我长大到足以听懂这些故事的时候,外公外婆也都已经相继去世了。
只存在回忆中的路线,我再也无从得知。
关于妈妈的事,我了解的实在是太少了,大部分人是不会像我一样,翻开脑中那个名为‘母亲’的相册,能找到的就只剩下一两张模糊的大致轮廓。
不仅如此,对于爸爸的事情,我知道的甚至更少。
在我混沌的记忆之中,妈妈似乎从未和我认真讲述过与他相关的事,而外公外婆就更是闭口不谈。
赋予我一半生命的人从未以主人公的身份出现在他们的谈话中,只有偶尔在谈及妈妈的时候,他才会像个客串角色一样,只露出一个黑漆漆的侧面剪影,还没等看清之前,就已经消失了。
他们是在哥谭相识的。
他大概比妈妈要小上两岁,也可能是三岁,身上流着的血是属于大洋另一端的。
这就是我所知道的全部。
俗语常说生女儿会长得像爸爸,儿子则更像妈妈,在我身上却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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