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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是为了自己。
他,他们,都会相信的。
心安理得奴役妖怪们的少女在半天内就有了居所。
而且是豪华版的!
然后,她作了孽。
她会让所有人都相信。
她,十恶不赦,罪该万死。
只为了衬托某人的纯真美好,这也是很拼了。
晓栩只不过是……将几只妖怪开膛破肚了。
但没有杀他们。
才不是什么心慈手软,而是为了养肥了再宰。
对,她这么做,是为了取妖怪的内丹。
她不仅仅是会在这个世界待上十年,她要怎么向别人解释她永远不会改变的容貌,以及与日俱增的实力?
她会等,等到最后有谁来替□□道,斩落她这只非人之物。
在此之前,她会尽情的造孽。
舔过手指上的血迹,嘴角噙着淡淡笑意。
她的裙摆上又沾了血。
洗不干净了。
纵然让妖怪们替她寻来不少衣物,但她要求都选红色,最好比血更艳。
谁都不会,这衣上到底浸了多少鲜血。
又或许,其实一滴都没有。
衣摆蜿蜒在地,拖出一条长长的血路。
妖怪们都伏在地上,连喘息都不敢。
她比重琅可怕多了。
虽不知他们实力到底谁更胜一筹。
但若论心狠手辣,他们认为重琅是万万不及的。
毕竟。
她是个人类啊。
看起来娇娇弱弱,面容更是青涩纯净。
哪里像是徒手撕扯血肉的怪物。
连妖怪们都很少这么做。
文明在进步,不是么?
他们妖怪都会用武器杀人,用人类的方式去烹调食物。
他们有自己的族落,过着和人类一般无二的生活。
有些妖怪只是喜欢住山洞,或者像重琅一样怕麻烦,只要有地方住有东西吃就好,什么都不讲究。
晓栩是讲究中的讲究,但她也是异类中的异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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