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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嗜血奴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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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嗷——”

狼人猎者张开嘴,狭长狰狞的大口想要说话,却只发出狼人特有的仿佛饥饿的声音。

林杰查看了一眼狼人猎者的身上的状态,空无一物。

甚至连任务栏都是空的,一个青铜级角色卡片怎么会如此废物?按照角色卡片分级,青铜以上角色卡片必带一个任务才对啊。

狼人猎者越发焦躁,难以说话的痛楚让它悲哀的蹲下身体,突然,狼人猎者双眼一亮,不锋利的钝齿划过手掌,血液飙射。

“提米……”

两个大大的血字随着破碎的手掌划写在地面。

狼人猎者看着眼前金发帅气的小伙子,显露出一抹难看的笑容。

“你还是……那么……”

狼人猎者发现血液不够了,急忙撕扯伤口,血液再次奔涌出来。

“帅气……我很庆幸……自己能够再一次见到……”

林杰注意到,狼人猎者的生命值快速下降,转瞬之间已经全空!

狼人猎者,正是提米的妻子,那位可怜的城堡女仆,她也惨遭高鲁的毒手,变成狼人的模样。

哪个女孩不爱美?她害怕,害怕心爱的人看见自己丑陋的模样,于是她躲到了谁都找不到她的地方。

如今,爱人依在,自己却化为怪物。

“嗷——”

提米肌肉胀大,一张脸庞好似被锥子刺破一般撕裂,他也化为狼人!

两只狼人语言共通,欣喜的抱在一起。

郑子良叹了口气,“爱情就是这样,刻骨铭心。

我不由感到一阵心痛。”

林杰瞥了他一眼,“你没资格说这话。”

郑子良:“……”

作为高富帅,他却没有谈过恋爱。

追溯根源,还得说道这小子在10岁的时候,劫家中的富济普通人的贫,为一家上不起学的人家提供学费和生活费。

每晚屁颠屁颠的跑向杂乱小区,将一包的‘侠义资助’放在桌上,乐呵呵的灌半碗农家汤的小孩,就是郑子良了。

半年过后,情窦初开的郑子良居然喜欢上了这人家的小女孩,这女孩是校花级学霸,在他的资助下名声大噪,加之文青气息泛滥,宁愿喜欢舞文弄墨的穷人家孩子,也不喜欢成绩差的高富帅。

可是有一天,女孩碰巧提前回家,发现郑子良正将钱交给她妈妈时,才明白自己能够读书,家里虽然清苦但是安逸,全是拜他所赐。

“我要报答你,如果你想,我愿意嫁给你。”

女孩闭着双眼,长长的睫毛微微跳动,颤抖着说道。

郑子良很有骨气的转身,“我会让你爱上我。”

然后,两人分道扬镳。

没多久,女孩和学校著名的校草谈起了恋爱,男生诗词歌赋样样精通,家穷但是有骨气,两人过的很幸福,很文艺,很符合校园气息。

而郑子良,除了每天在教室门口看看这位永远低头学习,只在爱人面前展露笑颜的女孩。

再没有追过任何一个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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