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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发现自己的视线一旦落到他身上,就要花很大力气才能再移开。
五年未见,那种克制不住的爱慕,比她自己还是个小女孩儿的时候更甚。
即使他如今将生活过成这样,委实可吐槽的要素过多了些……
季沐子就很想说,别人养狗是图人宠互动的乐趣,图每天遛狗顺便督促自己增加运动量。
你遛也遛不动,它那熊一样的体格,扑你一下能给你扑个跟头,根本就是请回个祖宗……你搞这一出的意义何在,就这么喜欢小动物吗?
沈羡之略浅的褐瞳抬了下,语气毫无波澜:“你不记得它?”
季沐子一时没反应过来,卷翘眼睫忽闪两下:“……啊?”
沈羡之冷白的指节微顿,片刻后,仿佛她还是昔日的小姑娘一样,把筷子往她手里一塞:“没事,吃饭吧。”
季沐子是吃着吃着,才想起了这只狗的可能来历。
那年她十六岁,高一下学期的开学前夕。
为了避免她开学后忙于训练,再落下课业,沈羡之总会趁假期把她叫出来补习,先帮她把下学期要学的内容做一遍预习。
季沐子其实不怎么喜欢学习。
但沈羡之每次都会让她选想吃想玩的店,将约她补习的地点定在那里,待她学完该学的内容,想吃什么玩什么他都奉陪。
季沐子记得,那日也是下了雨。
她和沈羡之等到雨停才从店里出来,然后就在路边发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
疑似是出来找食的小流浪,雨天路滑,穿过马路时被没能刹住的汽车撞飞。
一只流浪狗而已,撞伤它的司机没为它驻留。
如果季沐子和沈羡之也不管,大概率会在今晚变成一具尸体,继而和路上的其他垃圾一起,翌日一早便被晨起的环卫工收敛。
“沈哥哥……”
季沐子舍不得小狗,拉了拉沈羡之的袖子。
于是清贵矜冷的神子俯下[和谐]身,玉白长指小心翼翼地捧起小狗。
精致的袖扣沾了小狗身上的血污,他却和那日救下校服被扯坏的她一样,半点不觉得他们脏……
后来小狗也被救活了。
季沐子一度想把狗狗带回家,却受限于自己需兼顾上学和训练,父母不仅要为开店忙碌,还得照顾彼时刚刚小学毕业,正师从京剧名师学艺的弟弟,只能继续拜托沈羡之代养。
他们本来约定好了,等季沐子考上大学,学业上不那么繁忙了,就把小狗接回去养。
不成想一别五年,约定化为泡影,不仅她长成了漂亮的大姑娘,小狗也变成了威风凛凛的一只“熊”
。
“它是咱们一起捡的那只旺财?”
回忆如斯,季沐子感慨之余也险些没绷住。
说起来,旺财这名字还是她取的,的确是只串串金毛。
不过截止她和沈羡之断联,也只长到成年柴犬的体型而已,现在简直是那时的三倍大。
“它该不会是金毛串藏獒吧?”
季沐子惊呆了,“怎么让你养成熊了?”
沈羡之略略挑眉,浅眸中的神色间淡漠如故:“怪我?”
“没有!”
季沐子急忙摆手否认,“我这是激动,没想到沈哥哥你把咱家旺财养得这么好!”
共同吃过晚饭……准确说,是沈羡之全程只动了两下筷子,看季沐子吃过晚饭之后,他们又一起去到对门看旺财。
“旺财懂事,知道我身体不方便,和我住在一起就束手束脚,不敢跑也不敢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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