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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睡得昏天暗地,直到被一阵嘈杂的电话铃声吵醒。
“渺渺赶紧起来,一会儿有个撑场的饭局,两千块!”
电话那头的小琼非常兴奋。
饭局这两个字大家都不陌生吧,不错,就是那种明码标价陪吃陪喝的,这种局靠年轻漂亮的女孩撑场,陪吃陪喝,但都不会强行要求发生关系,既保险又不少赚钱,只要能赶上,小琼都会叫我。
至于小琼是谁?在介绍她之前,我还是先做个自我介绍吧!
我叫白渺,前途渺茫的渺。
这是我来北京闯荡后,自己取的名字,本名……太土,不说了。
我是养女,养我一点也不吃亏,从弟弟出生以后,家务活就全是我的了,一干就是十年。
养父总说我长得漂亮,将来嫁人一定得多要点彩礼,上高中的机会是我以死相逼才争取来的,否则他恨不得十六岁就把我嫁了换钱。
可惜他的洗脑水平实在不咋地,我不是愚孝的人,他们的养育之恩我会用自己的方式报答,但是想要葬送我的后半辈子?见鬼去吧。
所以我离家出走了,逃跑的时候,手中只有辛苦积攒了几年的128块钱以及小琼的电话。
当浓妆艳抹的小琼兴高采烈地把我介绍给她的“妈咪”
(夜总会管事)时,对方看我的眼神就像看到摇钱树一样,然而我却再一次逃了。
混迹在男人堆里陪酒卖笑或许可以忍受,但出卖身体辗转承欢……
白居易的《琵琶行》历历在目,就算砸下座金山,我也做不到。
穷不可怕,就怕明明穷的要死,还硬要保留所谓的尊严,小琼说这话时,颇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意味。
我没有反驳,她说的没错啊,饭都要吃不上了,还要什么尊严?但我偏偏就迈不出那一步,人活一口气,连身体的底线都没了,那不成行尸走肉了。
后来小琼见我实在不上道,只好帮我找了这个特约演员的工作,用她的话说,一没学历二没关系,想要在北京混下去,能靠的也只有这张脸,之后,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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