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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便似真地要来。
演戏要演全套,更要演得像模像样。
连忙伸手,装模作样地去拿常姐手中,握着的毛巾。
常姐听见郭一凡的声音,手中动作不停,抽空转一转身子,看她一眼,对她绽放出一个和蔼可亲地笑容,接着回身打扫卫生。
直到,眼前的整张桌面、四条桌腿,来回擦拭几遍,才放下手中的毛巾。
一言不发,走去廊道之中的洗手间里,清洁双手。
顷刻,那边水流哗哗作响,这边的人,寂静无声地默等。
两相对比,鲜明冷然。
曾听常姐亲口讲述,关于她本人拥有洁癖的问题,似乎从出生之时起,便一直紧紧地跟随着她,跟随了她大半辈子的人生和生活。
中途,她也拼命地想改变,却总也矫正不过来。
言而总之,就是,因为过于爱干净的毛病,她甚至被人当面指着,骂过神经病。
神经病,神经质的人。
或者,常伴随有轻微的强迫症,亦或者有轻微的心理疾病。
常姐自身的神经病,多指她爱干净,她能够爱干净到何种地步呢?
比如一同乘坐电梯,伸手按上下楼的按钮,她要么手上戴着手套,要么手心握几张帕纸垫着,按完再用消毒酒精,完全擦拭一遍双手。
比如开关办公室的房门,与上述情况简直一模一样。
比如一起出去就餐,甭管几星级的酒店,做过高温杀菌的餐具,她最少找服务员要两壶开水,把它们冲洗一次又一次。
那时的郭一凡,那时就在想。
那些东西,大多数本就白白净净,幸好是用各种瓷器铸成,多清洗它们几次,清洗不坏,万一遇到塑料材质做的,一个不小心,点的菜不等吃进嘴里,直接可以变成赔钱走人了。
还好,跟随老大姐十年有余,早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
并且,逐渐养成一种习惯。
比如,两人共同出门办事,自己能走在她前面的时候,坚决不走在她后面,自己能动手解决的时候,坚决不让她动手。
若不然,整天光看她拿酒精擦手,就让人看得心累、头疼。
最最令人可笑的一件事情是,常姐有时闲来无事,搞一些大小菩提子的手链把玩。
怎么玩?养呗。
怎么养?刷呗。
靠人体自然而生的油渍,养出来的包浆,时间过于漫长。
等不及,只能拿着小刷子,没有重要的事情时,用人工机油抹一抹、刷一刷。
天天刷包浆,上色。
有一次,郭一凡明明前一天,陪常姐转完古玩市场,临走时,见她新买一把小刷子回家。
第二天一到公司,一夜之间,却见那把小刷子上的刷毛,变得又稀又少,犹如被人使用了几十年,直觉扔掉也不可惜的地步。
不免心生疑惑,忍不住好奇,问一问。
“姐,你昨晚刷手链,刷很晚没睡?”
“睡了。”
“睡了,这不是昨天才买的刷子嘛,刷子上的毛怎么没了?”
“哦,我回家用酒精,给它消了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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