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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是因为许尽欢的独一无二,他下意识的想要亲近这个人。
在他的世界里,充满着算计,阴谋和手段,甚至他睡觉的时候,都恨不得睁只眼睛,闭只眼睛。
但和许尽欢在一起,他脑子里什么都不想,异常放松。
许尽欢身上仿佛有一种魔力,靠近他的人,都会快乐,哪怕听他讲些天南海北的废话,都觉得快乐。
就这样,他们两人越走越近。
“我在京城孑然一身,他也一样,我又做得一手好菜,所以他三天两头来我租住的房里吃饭。
酒和菜都由他买。
他说他最多的就是钱,让我可劲儿薅他的羊毛。
我除了薅他的羊毛外,还常常问他借钱。
异乡人想要在京城混得风生水起,维持住人脉关系很重要,而维持人脉关系,就要请客喝酒送礼,我的俸禄根本不够用。
我开口,他就借,也从来不问问我什么时候还。
好几次,我把银子还给他,他还一脸懵的对我说:你啥时候又借我银子了,别记错了吧。
我从来不会记错,每一笔银子都记在本子上,是他从来不把这些俗物放在心上。
基本上,我还银子的那一天,他都会买一大堆的东西来家里,鸡鸭鱼肉,柴米油盐。
我骂他败家子,有钱也要省着花。
他说我抠抠搜搜,成了不大事。
相处一年后,我们的感情比亲兄弟,还要亲上几分。
我们慢慢开始交心。
我知道他爹娘都死了,从小由忠仆养大。
他知道我无父无母,老家在乐陵,已经成亲,来京城是走了关系,塞了银子,目的是想搏一条出路。”
话到这里,吴酸的声音突然沉下来。
“如果不是那天我喝多了酒,说出了想报恩陈漠北的事,我与许尽欢之间的情谊,不会有半点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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