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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琅和凤九歌在地下城黑市的转弯口,彼此对视。
凤九歌看着林琅,“办完事来找我,兄弟,我在这等你!”
林琅笑道,“当然!
大哥等好吧!”
林琅头也不回的登上了列车,内心默默念了一句,你是个好人,但我是不是。
林琅对凤九歌谈不上讨厌。
可能是因为自己老师章东海个人生活问题太多的原因吧,林琅对于这些放荡不羁的男人都感兴趣。
但是你让林琅跟他混,林琅想都不想,直接跑路。
根据老师教给林琅的找老大准则。
一般来说老大需要具备,有钱,有权,格局要大,好色,贪婪,怕死,脑子要灵活,虽然不会有大本事,但是方向上从来不会出错这些要素。
而这个凤九歌,除了好色这个特点以外,任何一项都和他搭不上边。
尤其他长得还比自己帅!
靠!
这根本没法忍!
以后咱俩出去了,我打怪,你装逼,我干活,你泡妞,那我还打个屁啊!
而且跟着你,三天饿九顿,指不定还有钢棍!
你当年惹的那些个风流债,指不定还要我给你擦屁股,凭什么?
给董事长女儿开光的又不是我,我凭啥被牵连啊!
就算我能打,我呼吸都能变强,但我也不能被你当枪使啊!
所以,我林琅可以和你凤九歌交朋友。
但是,你想让我跟着你混,想都别想!
林琅心中真正的老大,是约翰!
自己刚刚和约翰聊天过程中,听取了约翰的个人人生阅历。
约翰完美符合自己找老大的所有特点,这个人祖上最高曾经是伯爵!
后来一代代的传下来,每一代都下调一个等级,到他这就成了个子爵,可即使是如此,他依旧在保护伞公司混的风生水起!
是这个时代这个社会的精英。
对我而言这样,以后我就算惹出来事情,他可以帮我摆平!
而且他还很有钱。
这个可太好了!
我这人虽然呼吸都可以加战斗力,但是我本人似乎天生破财,从我预知未来一万年到现在还是清洁溜溜的财务情况,可以确定我八字缺钱,我需要一个这样的老板给我买单!
他长得很丑,颜值差就不说了,气质,年纪,体力,都不如我!
这样就算我俩一起出任务,他也不会抢我的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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