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7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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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我当然相信他爱我。

从高中翻墙出去给我买烤红薯,一路捂在衣服内口袋里热着回来给我;到现在有空会买束花接我下班、出差每一天都要打电话报备、每一次亲吻时候幸福又满足的表情......我是全世界最最最清楚他爱我的那一个人。

我想起来小时候家里养过猫。

我非常非常爱它。

上课想它、放学摸它,爱不释手,所有零花钱都给它买猫粮和玩具,恨不得把全世界最好的东西都献给它。

只是忘记哪一天路上遇到一只小流浪猫。

很可怜,浑身脏兮兮地,躲在灌木丛里小声地嚎叫。

我救了它,给了它食物,又把围巾解下来团成一个窝给它睡。

但没带它回家。

我零花钱很多,在里面分出买一根火腿肠的钱,简直太微不足道。

每一天回家路上会给它喂一根火腿肠。

过了半个月它居然开始愿意让我摸它,我很欣喜,随口讲:你也很喜欢我吧小猫?

话出口我就愣住。

我为什么要用“也”

后知后觉地,我发现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喜欢上这只小猫。

它可爱。

且惹人爱。

好吧、好吧、好吧。

才上小学的我当然搞不懂太复杂的问题。

我只是有那样一秒感到惊奇。

我那么那么爱家里的小猫,居然也能同时分匀出一点喜欢给这个流浪猫。

真是不可思议。

不可思议。

陆信恒简直爱我爱到要死,有一次我俩一起出车祸,对车迎面撞来,我坐在副驾驶,他下意识把车的方向盘往右打。

陆信恒爱我爱到要死。

居然也可以同时分出一点喜欢,匀给另一个人,居然也可以接吻两次,甚至险些上床。

我不理解。

只爱我一个,最爱我一个,会死吗?

我真的太笨了。

太笨了。

很多次我也都问自己,能不能原谅?

说起来可能可笑。

但是我发现我也离不开陆信恒。

我们认识得太久,相爱得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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