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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人的很。
一个是从大学开始就莫名对她有好感,被她数次拒绝,还不依不饶,甚至还狗血地进了同一家公司,有了女朋友之后还对她骚扰不断的恶臭男,另一个是从大学开始就莫名其妙对她怀有敌意,进了公司跟这个恶臭男成为男女朋友之后,更是每天都觉得自己好像要把她这个河童男友给抢走的神经病同学。
她从这家公司辞职离开,有一半的原因都是因为这两个家伙。
本来工作就烦,两个人还要给她日常添堵,洛秋是疯了才会想要继续留在那儿上班。
早走早解脱。
没想到自己开了家超市,他们俩还阴魂不散。
李芳华跟曹岩被洛秋毫不留情面的话语刺的脸皮发胀发青,“洛秋,你还以为你是大学那个风光无限、受人追捧的校园女神吗?你自己看看清楚,搞清现实,你现在只不过这个灰溜溜从五百强企业离开,只能在落魄地方开个小超市度日的可怜人!
你有什么资格在我们面前傲?”
李芳华从大学的时候就不喜欢洛秋,明明跟她是一样的人,为什么她就能受到万千瞩目,为什么她喜欢的人喜欢的是她?
因为她从大学的时候,就对曹岩一见钟情。
优秀帅气有能力,家庭条件又好,妥妥的就是她心目中的结婚对象。
她从小山村飞出来,是村里人公认的金凤凰,是可以带着她那破烂家庭扬眉吐气的存在。
她靠自己的能力从大山里出来读大学,见到的外面世界精彩无比,可比她厉害的人更是比比皆是。
在这些天之骄子面前,她根本算不上什么。
甚至还会被人笑是土鳖。
她羡慕班上的那些女同学。
她羡慕那些人的家庭条件,羡慕她们的穿着,就跟小公主似的,无忧无虑,不像她还要勤工俭学,土里土气,被人笑。
而曹岩可以说是他们班上男生中最出色的一个。
他是本地人,家里有一定的人脉关系。
学习成绩又好,能力又优秀,家庭又幽默,人长得又高高帅帅,是她心目中最完美的结婚对象。
女人除了抓紧自己事业之外,找到一个好老公也是她们跨越阶级的最重要的选择之一。
班上其他同学全都平平无奇,而且很多都来自其他地方,光是本地人这一条就足够打败在场95的男生。
她要是想留在这个繁华的城市,跟本地人结婚自然是最好的,都不需要烦恼买房的事情。
可曹岩那么优秀,围着他转的女生又那么多,李芳华不过是其中之一,根本就引不起他的任何注意。
她只能让自己努力更努力,优秀更优秀,才可以匹配上曹岩,才能让他眼中有自己的存在。
可明明那么优秀的曹岩居然总是把目光落在跟她一样,衣着朴素,只有一张脸能看到洛秋身上。
洛秋刚进大学,就凭借她出色的外表成为校园女神。
追她的人犹如过江之鲫,可对方总是一脸冷淡,似乎对谈恋爱没有任何的兴趣。
但是在李芳华看来,哪里是没有兴趣,不过是跟她一样看不上那些还青涩的小果子而已。
她谈恋爱就是奔着结婚去的,自然是要把那个最好的拽在手中。
本来她们也是井水不犯河水,偏偏她这样的矫揉姿态被曹岩看在了心中,勾的曹岩总是魂不守舍,对她另眼相看。
这就让李芳华很是不爽。
等大学毕业,洛秋居然也跟她一样进了这家她心心念念的公司。
若不是曹岩早一步进入公司帮了她一把,她不一定能够成功进入。
所以在公司里见到洛秋的那瞬间,李芳华也理所当然地以为洛秋是借了曹岩的光。
是曹岩帮她的。
在她心目中,曹岩那么厉害,能让她进,自然也能让洛秋进来。
她心中妒火丛生,大学4年洛秋的冷脸让曹岩这个天之骄子自然是受不了,转而跟李方华走得近了。
李芳华本以为借此机会能够成为他的女朋友,可万万没想到毕业之后,洛秋居然还跟个冤魂似地阴魂不散,死黏着他们。
只是因为进了公司,瞧见了更多的优秀人才,所以洛秋对于曹岩依旧是不假言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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