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027 逛街(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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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絮看着面前这一虎一豹,紧张地绷直了身体。

神兽之所以是神兽,就是因为它们格外珍贵,格外受上天的青睐。

故而,垂涎神兽的,也不止有修士,还有各类灵兽妖兽。

所谓灵兽,不过是妖兽当中,被人修驯化的种类。

对于这些灵兽和妖兽而言——

神兽的血肉,是它们进补最好的养料。

但……与此同时,妖兽之间的血脉,阶级分明。

如果她想的话,她仅仅凭借威压,就能令眼前的一虎一豹匍匐。

问题是……

她要怎么释放威压啊!

没有人教过她!

南絮就……很想抹眼泪。

呜呜呜。

她简直想给自己点一首《小白菜》。

小白菜呀,地里黄呀;三两岁呀,没了娘呀!

原主是一出生就没有娘的,当然,爹也没有。

她就是个野孩子,在山林间风吹雨打地长大,后来被魔尊封异捡在了身边。

因为神兽血脉,她自然而然地早早开了心智,还在兽形的时候,就已经喜欢上封异了。

封异不知道原主喜欢他。

或者说,在原主还是兽形的时候,不知道。

她这兽形,委实太普通了。

又因为没有父母,断了传承,空有一身神兽血脉,而不知如何发挥。

在封异眼中,她就是一只长得好看些的野猫,仅此而已。

对于高高在上的魔尊而言,收留一只流落山林间的、血脉低微的妖兽,就已经是莫大的恩赐。

魔尊捡到原主时,在原主的脖子上发现一枚玉牌,雕刻着“南絮”

二字。

从那以后,原主才算是有了名字。

有名字的好处,终究是比没有名字时多一些。

比如魔尊记住了她的名字,在某些无聊的时刻,会唤她出来寻个乐子。

每当这时候,原主就会很开心。

于是魔尊随手一指,这去太玄宗卧底的人选,也选上了她。

魔族中人痕迹太重,不好掩盖行踪。

在妖兽尚未化形时,灌了药泡了药池,才能掩盖住身份,顺利地通过太玄宗的防御阵法。

当原主千辛万苦化为了人形,嗯……

封异也只当她是一个忠诚的舔狗。

众所周知,舔狗不得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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