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324章 入伙大吉(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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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半岛地区,迁入新房有一个“入伙”

仪式。

虽说这别墅曾被佛郎索瓦夫妇短暂住过,但现已重新装修一新,连床也换过了,可以算是新房了。

每间房的四角都点上了小煤油灯,要燃亮三天三夜才吉利。

客厅里堆着大大小小的礼盒,陈学谈、戴朝恩、容素素、胡小菊、容小竹、叶武等都送来各色礼物,其中师父梁秋送来的是一幅书法,上书苍劲有力的“咏春”

二字,下面落款是“宝林先生”

,原来是师祖梁璧生前的墨宝。

意外的是,林思叶也送来礼物,而且这礼物甚合胡梅的心意——便是沈傲天在叶纵横面前炫耀的那柄削金断发的钢刀。

胡梅拔刀出鞘,将刀拿在手里,演示了几个招式,只觉寒气逼人,实是一把好刀。

沈老爷前一阵子专程从东海岛赶到叶府看望林思叶,见她穿金戴银,气色极佳,又有丫环伺候,心里放下心来。

沈傲天死后,他收藏的刀具无人打理,看着也碍眼。

沈老爷干脆打包到了叶府,说卖掉给林氏当嫁妆,容素素便毫不客气地笑纳了,本着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嫁妆自然是多多益善。

新春将至,又逢入伙,花园里三角梅开很艳丽,屋檐下挂着红红灯笼,鞭炮声此起彼伏,别墅里喜气洋洋。

一名女兵们买来糖果糕点,摆放在客厅的擦得可见人影的茶几上。

另几名女兵去市场买菜回来,正在厨房杀鸡宰鱼,准备做一餐丰盛的入伙家宴。

偷得浮生半日闲,叶纵横、沈雷、高飞鸿三人趁此机会也练一练功夫。

三个人都穿着军装,行动便利,两两组合,切磋起来。

要说擒拿技术,还是沈雷最为厉害。

叶纵横若不是力量和速度优于常人,也不是沈雷的对手。

胡梅将宝刀装鞘,拿到卧室珍藏起来。

随后,她又在别墅里四处“巡查”

,这是她的职业习惯。

不知不觉来到一楼的击剑室,她天生不爱红装爱武装,见到击剑室的装备,很是喜欢,一会拿着剑抚拭,一会又拿起击剑服在身上比试着。

高飞鸿正好走进室内寻找胡梅,在原来的时空,他一直是她的“舔狗”

,见她对击剑感兴趣,为了让她开心,便主动提出陪她练习。

击剑服穿在胡梅身上略宽大,行动不是很灵便。

高飞鸿本来有十足把握赢她,但知她争抢好胜,只能故意承让着,步步后退。

两人斗了十几个回合,高飞鸿诈败,剑从手中脱出,飞了出去。

胡梅趁势追击,一剑顶在他胸前。

高飞鸿举手投降:“好厉害的身手,我输了!”

胡梅摘下护面,将剑哐当一扔,发火道:“何必故意让着我?你以为这样我就开心了?你总是自以为是,自作聪明,有没有想过我真正要什么?”

她一生气,高飞鸿又吓住了,赶紧过去温言相劝。

在旁观战的叶纵横知她是含沙射影说自己,假装没听见,拉着沈雷走到客厅。

两个人点上骆驼牌香烟抽了起来。

“我倒觉得他俩更合适,飞鸿脾气好,哄女人是他的长项,”

沈雷笑道,“其实,在原来的时空,我没跟小梅真正相处过。

估计时间长了也受不了……她到底想你怎样?”

“她这人相当固执,定要我抛下这个时空的一切,和她回原时空过二人世界。”

叶纵横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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