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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上,罗杰单手握着话筒。
罗杰本以为,无论自己准备的多么充分,当站在主唱位置上的这一刻,一定会紧张无比。
就像是刚登上舞台,站在属于贝斯手的角落时那样。
或者说,比那更紧张十倍,百倍。
甚至无法开口出声,都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但是,真正站在这里,罗杰却发现,自己没有半点的紧张感。
有的,只是无穷无尽的兴奋,以及自信。
“刚才是跟大家开了个小玩笑。”
罗杰毫不犹豫地将刚才那个失误,说成是提前安排好的玩笑,然后继续说道:“重新介绍一下我自己,罗杰-克里斯蒂安,除了会玩贝斯、会跳街舞、会装傻卖萌以外,还会唱一点歌。”
舞台下,再一次响起了欢呼声。
趁着这个机会,罗杰放在背后的左右隐蔽地做了一个手势,这是之前乐队约定好的信号。
理查森的鼓棒,重重地敲在了鼓上。
和演唱会、专辑中常用的版本不同,罗杰在这一首歌的编曲上,选择的是v的版本,前半部分,鼓是唯一的乐器。
随着节奏感极强的鼓声,罗杰和乔治拍着双手,右脚重重地踩在地上。
为了这一首歌的演出,罗杰和乔治的靴子都是特制的,在鞋底垫上了铁片,有些类似踢踏舞的舞鞋。
仅仅只是两个人,加上理查森的鼓,就制造出了一支交响乐团的气势。
当然,也仅仅只是气势。
整整八轮节拍之后,在第九轮节拍响起的同时,罗杰身体微微前倾,嘴巴靠在话筒边缘,用嘶哑的声音低吼道:“伙计,你是个只会大声嚷嚷的孩子,在街头鬼混,希望有一天能够成为大人物。
你搞得灰头土脸,狼狈无比,把瓶罐到处踢来踢去。”
随着罗杰的一声“sg’”
,乐队的三人一起高声唱道:“we!
we!”
罗杰从来没有怀疑过这首歌的经典,但却不清楚,这样“几乎”
可以称之为没有伴奏,旋律简单到了极点的风格,是否能够被这个世界的人所接受。
不过事实证明,两个极为相似的世界,人们的审美也没有多少差别。
至少在摇滚音乐上是如此。
仅仅只是唱了一段,这首来自皇后乐队的经典摇滚,就轻而易举地征服了所有的观众。
成千上万的观众高举着双手,随着音乐的节拍,一起拍手、跺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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