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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几年,他的日子特别难,所谓亲戚,不过是打着收留的幌子,将他带到异地作为童工卖掉罢了。
犹记得在那暗无天日的矿洞里,他跟大人们干一样的重活,累到吐血也没有休息的可能,饿死了,病死了,就抬出去随便埋掉。
他逃跑过无数次,都被抓回来打了个半死。
最后一次逃跑,工头下了命令,要活活砍掉他两只脚给所有人做个“榜样”
,于是他被绑起来送到了高举的大刀下。
千钧一发之际,有人挡下了那把刀,反手就取了工头的性命。
非法开采的私矿被捣毁,另一拨不知是哪里来的江湖人士,把操纵苦工草菅人命的家伙杀得落花流水。
那年他还不到十岁。
保住他双脚的人收留了他。
那个男人说,好小子,刀都架上了,你连哼都不哼一声,小小年纪就是个狠角色啊哈哈。
狠角色?若真是狠角色,又怎会成为他人案上的鱼肉。
但不管怎么说,他终于脱离了人生中最暗黑困苦的日子,跟着男人回了他的家。
收留他的男人,姓司。
至此,他再未离开过司家,从挣扎求生的苦孩子到司府大管家,他接受这样的人生。
记得是在司家两位小少爷出生后的第一年,他为公事去了一趟新洲,不曾想在一间青楼外见到了被客人纠缠的晓镜。
时隔多年,面容已改,但两人却毫不费力地认出了彼此,一个惊喜,一个羞愧,他赶走那个无赖,已改名叫小艳红的晓镜满脸通红,笨拙地掩饰着说他认错人了。
怎么会认错,他账本上的万千条数目,各种武功秘籍上眼花缭乱的招数,他尚且不会认错分毫,一个在他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里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的姑娘,又怎么会认错。
那天,他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老鸨,“包”
了小艳红一晚。
灯火跳跃,烛泪无声,浓妆艳抹的她,在他眼里却还是当年那个娇憨可爱的晓镜妹妹。
她说当年被契丹人掳走之后,她趁夜逃了。
可她那时还那么小,又不知身在何方,走投无路之际,被一个她以为好心的大娘救了,还把她带回家中好吃好住。
不久之后,她就被送到了这里。
她知道这里是不好的地方,但她无能为力,跑过,反抗过,但每次换来的都是各种狠毒的惩罚。
她想过自尽,但最终还是放弃了,在这烟花地里屈辱地活下来。
那天她拉着他的衣袖,像小时候一样,慢慢把这十来年的遭遇讲给他听,她的声音还是细细柔柔,仿佛从来没有经历过任何磨难。
可是她说的每个字,他听起来都像扎到自己身上的刀,特别疼。
那天清晨,她笑着说,若当年一切如常,她应该当他苗家的媳妇。
他皱眉,说,我替你赎身。
说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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