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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路天下人不往,沈灼华,你非与江湖对着干吗?”
白衣君子冷漠质问,清逸出尘,颇有谪仙之姿,此刻却挥袍举剑而直指少女眉心。
“那又如何?”
沈灼华单膝跪地,艰难撑地而爬起,实在狼狈至极,墨绿劲装染湿了鲜血,但她目光炯炯,神采飞扬,还昂起脑袋笑道。
“虽千万人,吾往矣。”
此话一出,白衣男子佩剑瞬间刺穿沈灼华胸膛,鲜红逐渐蔓延开来,沈灼华瞳孔涣散,唇角缓缓溢出来鲜血,整个身子都瘫倒在地,而那双眼睛直勾勾盯着白衣男子。
“林淮序,我们从此恩断义绝,不死不休。”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
也无风雨也无晴。
梦醒时分,沈灼华出神望着客栈,心里想着,好久没做梦了。
赚到钱后,沈灼华请人将整个客栈从头到尾,从里到外都打扫了一遍,甚至还重新装潢了一遍。
“哇塞,宿主大大,客栈简直是焕然一新,爱了爱了。”
一下子,一百七十一两,就只剩一百三十七两了。
心疼我的小钱钱,沈灼华抱着钱包暗自伤神。
“系统,我能不能雇佣几个人来给我的客栈打下手。”
“我亲爱的宿主大大,这是不可以的噢,客栈的内部人员由系统君统一招募管理,宿主是掌柜呀~”
“也就是说,除了我,还会有和我一样的人吗?”
“这个就是个人隐私了,不能透露的噢,宿主大大。”
七日后,桃禧客栈正式营业。
没有灯笼高照,鞭炮齐鸣,只有猛风飘电黑云生,霎霎高林簇雨声。
沈灼华给自己煮了碗莲藕排骨汤,莲藕粉糯香甜,嚼起来软嫩很好消化,一口下去,排骨软烂,味道鲜美不油腻,汤浓味美,但是没有葱花,排骨汤这种东西又可以滋润脾肺,还可以降燥解闷,最适合秋天了。
那莲藕是馄饨大娘送的,那日傍晚回去后,见着大娘和她孙子准备收摊,就搭了把手帮了忙,还送了框桃。
后来找人打扫客栈,大娘帮了不少忙。
沈灼华最喜欢吃排骨上的白脆骨,有嚼劲,爽口,而且是越嚼越香。
“宿主,你太过分了,我也要吃莲藕炖排骨,这好香啊,斯哈斯哈。”
“可惜没有鸭,系统商城里的鸭不适合做桂花鸭,也没那手艺,金陵八月的咸水鸭最著名,皮滑肉嫩,鸭肉肥壮,一想起来就流口水了。”
“还有秋蟹陪酒,蟹黄肥美,秋天那螃蟹格外茁壮,吃的满嘴流油,越吃越有啊。”
沈灼华边念叨着,越想越馋,又感慨自己没这个手艺,做不出来,也不知道做出个什么鬼东西。
就又系统商城里买了份桂花糕,这个是时令必备,吃起来有股淡淡的桂花香,甜而不腻,中间夹杂着一层软糯的红豆,增添几分绵密口感。
沈灼华喝完最后一口排骨汤后,就记起了账本。
啪嗒!
电光飞闪,雷声轰鸣,同时雨中出现两个人影,伴随着闪电强光一亮一暗,沈灼华眼神好,一眼瞅见是两个少年,约摸十三四岁的样子。
其中一个受了伤,搭在友人肩上,腹部出血,隐约可见那皮肉翻卷,看起来触目惊心。
“掌柜的,来间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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