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67章 史铁森也被退稿(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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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坐一边帮着看起了稿子。

这一看,还真看到一篇好文章。

文章是短篇小说,总字数三千出头,故事说的是民国时期的陕北,有个唱秦腔的艺人,从小天赋异禀,有着一口好嗓子,不管什么戏落到口中,都能演绎得精彩纷呈。

他演大青衣的,尤其是那双丹凤眼,在台上一站,摄人心魄,令观众神魂颠倒。

于是,此人被戏班子捧着惯着,做为未来的台柱子培养。

但这个艺人在出门演出的时候,却爱上了省城某富贵人家的小姐,并和人勾搭在一起。

两人约定私奔,无奈事行不密,被小姐父亲抓住,刺瞎了双眼。

小姐也因为忧愤患病而亡。

从此,西安城里多了一个瞎眼的胡琴师,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悲剧,绝对的悲剧。

小说名《丹凤眼》。

《今古传奇》以刊载通俗类小说为主,尤其是短篇小说,必须情节紧凑,故事有新意,还略带传奇。

比如本期创刊号除了主打的《寻秦记》第一卷外,另外三个短篇分别是审议叶天士的故事,济公和尚给人接狗腿子的故事,和乾隆皇帝下江南扬州肴肉的由来。

主打一个轻松娱乐。

这部《丹凤眼》苦大仇深,那是和人民群众过不去啊!

不过……文笔是真的漂亮啊。

文中关于陕北风物的描写,秦腔、观众女子的敢爱敢恨,让人读了,彷佛就在眼前。

至于后面主角被刺瞎了双眼的孤苦无依,更是让读者忍不住掬一把同情泪。

文笔已经是成熟作家的风范,其中的优美程度,甚至超过了同时代的许多人。

可惜,题材不对,不符合今古传奇的用稿标准。

哥们儿你就算有投稿,投纯文学刊物去不好吗?

也不好,这部小说的文笔非常之优美,故事说得也精彩。

但有个最大的问题,就是太老套。

穷小子和富家千金小姐的爱情故事从古到今写的人实在太多,要写出新意实在太难。

这个故事不客气地说,实在有点大路货,就算投其他杂志,估计也会被毙稿。

按照这年头投稿的格式要求,小说的结尾照例附有作者的个人简介和联系方式,孙朝阳对这人的文笔是真的爱了,索性看看这是何方神圣。

“敬爱的编辑您好,我叫史铁森,男,今年三十岁,现居北京市东城区草厂胡同史家胡同XXX号。

本是陕西插队知青,七一年的时候,因为生病回到北京治疗,后患病日重,终至与轮椅为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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