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七十四章 字压字(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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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专注一件事,可能会疯魔,我还好,只是有些自言自语,有点看起来像精神病,但不算病入膏肓。

我不懒,长大一些,可以帮家里任劳任怨干活,因为不会像小时候那么容易死了,但是,我就像一个知道自己能以后年薪千万的富豪一样,只差一个随时可能路过这里的老师,虽然机会微乎其微,但下田地,来了机会也容易错过,而且家里粮食够,大哥的饭量不断增加,自己永远是那半碗粥……

我曾用野草玩过命,幼小的时候,饿的急了,一些草根也吃过,也不管有毒还是没毒的,管它呢,天大地大,饿了,肚子最大。

死了,也没什么的。

想来后来得了厌食症,也和这个不无关系,直到后来身体可以加点了,就没在吃过草。

知道饱经风霜的脸有多恐怖么?加上营养不良,村中大多数人已经不是简单的难看了,不是黑种人那样简单的黑,比起来,简单的黑人都可以算作油头粉面了。

我不知道修仙看不看外表,但这是我能做的唯一的准备,如果什么都不做,心是空的,死寂般的空。

就想上学的小孩,想要找一个好看的树枝当笔,哪怕真正上学的时候,这是用不到的,但是,梦想在卑微的时候,需要一个能撑起的希望,哪怕是一个一碰就会碎的泡沫。

各种植物枝叶,先简单的涂抹在胳膊上,几次之后,简单的确认,不会中毒过敏等不良反应,就往身上脸上涂抹。

不怕毁容么?死都不怕了,还担心那个!

我曾为羔羊,在十岁被卖给人贩子,被人提溜起来的那一刻,脑海中想的是,鸡鸭被杀,人体器官被贩卖的画面,跑不了,怕的要死,脑海中最终镇定下来的三个字是:还命吧。

人生到此无所谓,我至少做过很美很美的修仙梦。

不知为何会被卖为矿工,可能是平凡的长相相救?至今还有点想不明白,但是,起码干活能吃饱,才知道,原来吃饱后,加了强化点的普通人,身体素质远超常人。

我曾拦路抢劫或许只为一死,逃出矿山,身体几乎到了极限,草根树叶也再次尝试过,但能感觉得到,自己的生命再流逝。

我相信世间善良,半死不活躺在路边等待被救,路途多险,人心难测,只能雪上加霜。

如果不是路过的都是一群一群的,人比较多,可能还会有人研究卖了自己。

或许放下仅剩的一点自尊,乞讨也能活,但也只是可能,如果还是死了,除了丢掉最后的自尊还剩下什么!

剩下的是从始至终的失败,最后的余光都是尊严被践踏,不如一搏。

穷人会拼命,抢劫他们,最终一样是死,不但会死的难看,也不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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