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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接回宋家之后,除了和宋明正去配型的那段时间之外,我在宋家都是透明人。
只有楚毓会在探望宋明正之后,给我捎带一些小物件,有时是史迪仔玩偶,有时是球鞋,有时是打地鼠游戏机,有时是剃须刀套装甚至皮筋之类杂七杂八的东西。
天知道我在下城区的时候到底有多想要一个打地鼠游戏机。
他对我而言几乎就代表了我小时候最梦寐以求的那种生活。
他是自由的,是洒脱的,是浪漫的,像一棵正在蓬勃生长的香樟树。
理所当然地,我爱慕他,因此当我成年后他提出想和我在一起,我不带一秒犹豫地就答应了。
虽然朋友面前他从不会承认我们的恋人关系,在一起整整三年,他对我的介绍都是,宋明正的弟弟。
但他在金钱上从不吝啬,几乎算得上有求必应,那应该是我最虚荣的时期,当然我现在也很虚荣,但那时更甚。
我要最新的手机,要看起来最拉风的跑车,要那些贵得要死但奇形怪状的时装,要天南地北旅行,在城市最中心的旋转餐厅吃饭并且要看到楚毓为我准备的烟花,然后美滋滋地连发十条炫耀的朋友圈。
楚毓几乎把我宠到天上,给了我一种自己真的配的错觉。
他在床上也很温柔,只是喜欢蒙着我的眼睛做,等我因为黑暗而惊慌失措后,才紧紧抱着我,在我颈间留下很轻的吻。
但后面我终于知道,蒙眼不是情趣,是因为我的眼睛和宋明正长得不够像。
那天晚上对我来说印象很深刻,楚毓第一次醉着回家,他的助理和我一起将他搬到床上料理好,等助理走后,他几乎是有些急切地拉住我的手臂。
“再靠近一点。”
他伸手搂住我的腰,箍得很紧,“你身上好香。”
他似乎醉得厉害,一直凑近了闻我身上的沐浴露味,又不矜持地把头钻进我的睡衣内里,不住地亲吻舔咬两颗脆弱的红点。
我推开他:“痒,痒死了,楚毓你快出来,不然我要生气了。”
楚毓顿了顿,从我衣服里出来,像是完全没预料到我会是这种反应,很迷茫地问我:“你是谁?”
我被醉鬼气笑了,故意把脸凑得很近,恶狠狠地瞪着他问:“你说我是谁?”
他和我对视着,突然伸手把我眼睛盖住了,然后和我说:“明正,你是明正。”
他咬字极慢,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那一刻很难过。
我反而是没有那么难过的那一个,只是有种恍然大悟,像是兜里只踹了五块钱去饭馆,服务员却上了满汉全席,惶恐不安之时服务员突然告知:不好意思,上错了,都是隔壁桌的,现在这碗才是你点的白米饭。
早该如此。
他的手大,几乎大半张脸都被他盖住了,他有些着急地来亲我露出来的嘴唇,近乎渴求地吻着,很快我就脱了衣服,坐到他胯上自己动,免得他继续亲下去尝到苦咸的眼泪。
第二天一早,我醒来,楚毓已经醒了,我从他怀里抬起头,他只是沉默地看着我,没有给我一个早安吻。
我们对视一眼,对某件事情心照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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