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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你是个小光头,大约是刚过完生辰没几天吧。”
方诸闲淡摇着一柄团扇,夜风拂动白衣,雍容雅静。
濯缨已经不记得那个十岁的生辰究竟是怎样。
然而他记得初见方诸的那一刻。
还是个孩子的他,不知为何独自被抛弃在万军奔突的红药原上,昏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厮杀的喧声已退到极远之处,而许多东陆人已脱离战场,陆续经过他身边,重新整饬队形,浑然不把稚弱的他看在眼里。
他坐起身来,攥紧了腰间小巧如玩具的匕首,不知道是不是该哭。
正在这时,一匹红马在他身边停了下来,鞍上的东陆少年俯身注视他。
东陆少年卸去了甲胄,底下锦绣袍子已尽为鲜血沙尘遍遍湮染,血色中浮凸现出原本鲜明精巧的花纹,有种惊心的美。
鹄库人向来看不起东陆人的绫罗衣裳,不御寒,不耐久,禁不起撕扯,像他们的人一样娇弱无力。
可是,也有这种东陆人,坦然地微笑着,脸上身上干固着血痕,浑不畏惧。
孩子乌沉美丽的瞳仁绝顶明敏地向上盯着少年,像小兽一般,显出幼小的决心与意志。
“我问你叫什么名字,你答了一句奇怪的话。
我才想到,你是不懂我们说话的。”
方诸丢开团扇,伸手为濯缨续茶。
濯缨茫然笑道:“我回答了什么奇怪的话?鹄库话是怎么说的,我几乎不记得了。”
方诸也笑:“一大串,我听着开头像是濯缨二字,便拿来做了你的名字。”
濯缨不语,茶杯内月影破碎离合,他着了迷一般看着。
“十五年了,可有想过回瀚州去?”
濯缨胸臆中,像是瞬间开了个空洞。
瀚州……本以为一生也回不去的地方。
那塞外平川冬夏无尽更迭,一年到尾皆是飞沙走石的日子,只有夏季短短三四个月里牧草疯长,迫得草原上的人们只能纵马奔驰,跑在豺狼的前头,跑在日子的前头,跑在暴雪严霜的前头,跑在死的前头,跑得停不下来。
天赐予草原之民的,就只有那样严苛的生涯,可是在这样的日子中草原之民依然保有他们的游戏歌咏之心。
他们坦然地活着,将生命视作愿赌服输的一局骑射摔角,迟缓者死,犹疑者死,衰弱者死,技艺不如人者死,毫无怨怼。
那有着说不出的快意与酣畅的故乡啊。
然而,正因为是鹄库男儿,所以更是一诺千金,不移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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