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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在屋里静静地坐着,他十指交叉搁在大腿上,低头盯着自己的手发呆,对两人进来毫无反应。
两人在林默对面坐下,夏梓馨把记录表摊开,厉苍斟酌了一会儿才说:“林默,我们需要你帮助。”
林默抬起头看看厉苍,又看看夏梓馨,说:“好。”
“你先说说今天的情况。
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
林默垂下眼思索了一下,说:“我们在准备野炊,苏悦说去找服务员拿东西,独自一人离开了我们,一直没有回来。
我担心她,就去找她。
我听到她在树林里叫,循着声音跑过去,结果看到她躺在地上,我跑过去看她。
“我蹲下来的时候,有人在后面拿东西砸我,我赶紧躲开。
接着夏警官就来了。
袭击我的那人穿着一身黑衣服,头上也蒙着黑纱,我只看清了那么多。”
夏梓馨飞快地做着笔录,写到这里,她停下了笔尖,抬头看了林默一眼。
这个比她还要小四岁的年轻男人,看着稚嫩得像不经世事的孩子,可是他思路很清晰,用语简洁,一句赘话都没有。
一般人遇上这种情况再来做笔录,多少会有点逻辑混乱找不着北。
厉苍也有同感,他盯了林默一会儿,说:“那,10月11日晚上呢?”
“我不知道那天晚上……”
“林默。”
厉苍打断了他,“那天晚上在迷津道二十二巷发生了命案,监控拍摄到你在附近出现了。”
林默脸色沉稳,他的冷静让厉苍更觉刻意。
他说:“厉警官,那天你们来找我,我已经说了,演出结束后,我就离开了酒吧,坐最后一班21路车回学校的。
酒吧老板和公交司机都可以作证。”
厉苍将一只拳头举到了下巴下,轻轻托着,他在思考。
最后一班车是10点抵达迷津道站,沈彬说林默大概9点40分离开酒吧。
从曼努酒吧步行到迷津道站,大概需要17分钟,就算林默腿长走得快,再钻一下小道,路上没有遇到任何阻碍的情况下也不会短于15分钟。
除非他能更快。
但是他又能多快?节省下来最多七八分钟,他能干什么?杀一个人?还是目睹一桩凶案发生?
厉苍有些许恼火:“林默,你看到了什么,必须告诉我们。
你可能是最关键的目击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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