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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械?”
沈世魁猛地抬眼,目光锐利如刀,狠狠剐过曹绍中,“孔有德是忘了自己什么身份?他是反贼!
是钦犯!
而我,是大明钦封的东江总兵!
私卖军械与尔等,等同资敌叛国,是诛九族的大罪!
你想害死我不成?”
曹绍中嚇得连连摆手,额头渗出冷汗:“沈老爷明察!
当年登莱之事,实有万不得已的苦衷,是被奸人所逼,走投无路啊!
这些年我们漂泊异乡,无一日不思念故国!
韃子屡次三番派人来招降,许以高官厚禄,都被我家大都督严词拒绝!
大都督常说,我等生是大明人,死是大明鬼,寧可粉身碎骨,也绝不认贼作父!”
他越说越激动,声音也提高了些:“这几年来,我们也没忘本!
时常派出小队人马,深入建虏控制的区域,袭杀他们的哨探,拔除他们的屯堡,就是想为大明尽一份心力!
我们採买军械,壮大力量,也是为了更好地袭扰韃子后方,为朝廷守住这辽东一线啊!”
“哦?”
沈世魁身体向后靠进椅背,手指轻轻敲打著扶手,脸上露出玩味的表情,“说得倒是冠冕堂皇。
那我问你,你们既与韃子接战多次,斩获的首级几何?可曾送到哪个衙门验功了?”
“这……”
曹绍中顿时语塞,脸色一阵青白,囁嚅道:“沈老爷……我们……我们即便砍了韃子,这首级……也没处报送,无人给记功啊……所以,这大小十几仗下来,虽杀敌数百,却……却未曾割取首级……”
“嗤!”
沈世魁毫不掩饰地嗤笑一声,摇了摇头,“行了,行了,曹绍中,收起这套把戏!
你们是什么货色,我沈某人一清二楚。
打朝鲜软柿子,你们比谁都勇猛;若是调头去打真韃子,怕是跑得比谁都快!
我倒是好奇,你们窝在咸镜道那穷山恶水里,为何不去投奔兵强马壮的韃子,反而要千辛万苦漂洋过海,找到我这皮岛来做买卖?”
他的声音陡然转冷,目光如炬:“曹绍中,你老实告诉我,你们是不是也找过韃子,但人家没给你们想要的好处,或者开价太低?碰了钉子,这才想起昔日的老同僚,转头来找我们东江镇了,是不是?”
曹绍中闻言,身子猛地一哆嗦,脑袋彻底耷拉下去,不敢再看沈世魁的眼睛。
果然,这位沈老爷还是和当年一样精明厉害,在他面前,任何招都无所遁形。
沈世魁这话算是说到了点子上,清虏確实招过他们,可是不给粮食,也不给军械,就许了一个靖东军都统的名號,就让他们去打新华人的拓殖点,他们哪敢?
所以,只能来求皮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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