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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三十七年。
常常闹旱灾的陕西,难得,连日春雨淋漓。
对农家来说,这是好事;对镇守于肃州,也就是如今甘肃酒泉市附近的孙思克将军来说,这湿气颇折磨人。
戎马一生,他年过七十,浑身病痛。
尤其右臂,曾经重伤。
一遇上湿寒的日子,便酸痛难忍。
“承恩!
承运!”
喊声刚落,院子里不惧斜风微雨,正在练习弓箭的两个男孩子,便飞快地跑进屋子里,听候差遣。
一高一矮,长期随军伍在黄沙戈壁上磨练,都比长于富贵中的同龄官宦少爷,更成熟、外表更粗糙些。
那是岁月给两个少年,留下的成长印记。
孙思克自认,要当将军,应像霍去病,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直到五十几岁,实在不能拖延下去的年纪,才在康熙的频频催促下,匆忙成家,生下三个儿子。
最小的,还不堪孙思克使唤。
他从不溺爱儿子,就把他们俩,当亲随用。
“父亲,儿子在。”
“去寻一帖膏药过来。”
“哎,这就去。”
大点的长子承恩十三岁,拉着十一岁的弟弟承运,去耳房里找药。
“我一个人能行,你去院子里,把家伙收起来。
不然待会儿,父亲看见咱们糟蹋武器,会生气的。”
“哥哥,院子里有人。
我倒是不怕。
但看这样子,他们是来找父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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