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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椋都很繁华,是皇城,是唐国最好的地方。”
她好似能察觉到阿暮心里的不安,捉着阿暮的手吻了吻那烫热的手心,“那里人很多,没有流匪,没有敌国军队,更没有凶猛的野兽,且,我是去做御林军统领的,跟在天衢城一样,带兵呢,不会遇到任何危险。”
阿暮听着于徵耐心的解释了这么多,悬着的心终于稍稍安稳了些。
于徵伸长胳膊,对她说:“过来。”
她马上撑起半个身子,拱进于徵的怀抱,枕住于徵的胳膊。
于徵将她抱牢了,轻轻拍她的后背:“快睡罢,明日就要出发……”
她闻着于徵身上的香味,模模糊糊有了一些睡意,听着于徵逐渐均匀的呼吸,便知于徵约莫是要睡着,可很快,她又在昏暗里睁开了眼睛。
“阿姊。”
于徵没有回应,呼吸声很轻微,像夜里收敛了嗓门儿的虫鸣。
阿暮呆呆看着昏暗里这张极具魅力的面容,此刻不再强势,而是安静得像没有受惊的兔子,居然有些驯顺。
院子里的人们都说,椋都是一个极好极好的地方,那里遍地王孙贵胄,三步就能碰见谁家出来买胭脂的小姐,十步之内就是都官们的亲眷,只有这些人才能去安乐大街逛最好的楼子,享最新鲜的乐子。
奴籍出身的人,便做着最低等的活计,永远都够不上长盛大街上那些大户门的门庭。
“去了椋都之后……你会变么?”
阿暮用气声悄悄问于徵。
问完她又感到很是后悔,她自小便不比常人,她无法正确感知到人们的喜怒哀乐,她很笨,很蠢,她什么也不懂。
尽管她后来努力学着去懂,学着去与常人相似,但她心里很清楚,自己同常人是不一样的。
她能确定自己很喜欢于徵,但她并不敢确定于徵也同样非她不可。
这无疑是一件很令她难过的事,可她又忍不住会去想,既然无法确定于徵对她的感情是否与她对于徵的相同,那么于徵即使变了,即使真的是大家说的那样一时兴起,她又有什么可以不满的呢?
是于徵将她捡回伯爵府,是于徵保住她的命。
能与于徵这样相拥而眠已是上苍给她最大的恩赐了。
她说出让于徵等两年再娶她时,便是在给于徵来日后悔的余地。
既是如此,变与不变,又有何可问呢?
所幸于徵真的睡着了,于徵每日作息格外严谨,更漏声敲响已临近子时,自然听不见她这般小心地问。
因此,也不会忽然醒过来答她。
想着想着,阿暮自己也开始真的困了,明日如何她不知,但她似乎也无所求。
翌日,一列马队辚辚出辽东。
阿暮第一次离开故土,紧紧跟在于徵身侧。
于徵怕她不适,特意放缓行程,每到驿馆,必先要查看她可有什么不舒服。
椋都实在是很远,她们走了许多日,中途更换过马匹,但于徵自己的坐骑是自己驯的,她不会换,这是一匹辽东悍马,宝马日行千里,因吃着上等草料,一路上倒是比人还要精神抖擞。
于徵接的乃是皇命,路程很赶,没带多少人,都是些跑马惯了的近卫,年轻的男男女女数十个,于是休憩的时候很少,在阿暮快要换第四匹马时,他们顺利抵达了椋都东城门,远远看到门楼上飘着两列数十只白色经幡,在夜风里凄凄惨惨地摇曳着。
“斥候。”
于徵皱眉抬手,“上前去问问,都中出了什么大事?那我腰牌,叫门。”
阿暮在于徵身侧勒马:“阿姊,今晨你沐浴时我听官道上的乡民讲了。”
“哦?讲甚?”
于徵的马和她的马并辔。
她本不想说的,但似乎这事儿于徵需得知晓,瞒是瞒不住的。
阿暮将缰绳攥紧:“皇帝没了。”
于徵这些日子紧着赶路,又紧着阿暮的身子能不能吃得消这般耗时长的骑行,适才没留意旁的,这会儿经阿暮提起这惊天消息,脑中便回忆起那些不起眼的细枝末节,他们这一路行来,越是接近椋都,路边白经幡出现的越多,路过的百姓也是无精打采,大多面上哀颓,本当时办白事的寻常生老病死人之常情,原竟是成兴帝驾崩!
她霎时愣住。
身下辽东马似是觉察到了主子的变化,原地踏着蹄子嘶鸣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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