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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男生笑起来的时候,眼里的温柔像是要突破张力溢出来一样,沈星雨看得恍惚。
凌熠抱歉地说:“不好意思啊,刚没站稳。”
沈星雨回过神:“没事。”
凌熠:“刚才自我介绍,我记得你叫沈星雨,对吧?你的名字很好听。”
没人这样夸过,沈星雨有些不知所措,机器人般地说了句:“啊,谢谢。”
凌熠:“对了,我叫凌熠,以防你不记得。”
沈星雨:“我记得。”
怎么会不记得。
凌熠不知道的是,直到很多年后,他刚刚的笑容依旧会反复闯入沈星雨毫无防备的梦里。
沈星雨也想不到,其实凌熠并不是凑巧坐在这里,更不会想到会有人对他的第一印象是‘有种吸引人的安静’而不是‘性格孤僻的怪胎’。
高中是处于情窦初开荷尔蒙分泌旺盛的阶段,大多数这个年纪的人看到好看的同性或异性多半不会轻易靠近,出于害羞,出于自卑,或是出于嫉妒,更何况还有个看起来就不好接近的人,因此这两位帅哥旁边的位置似乎成了烫手山芋。
最终,话多到可以七天二十四小时不停歇讲单口相声的谭思乐坐在了闷葫芦沈星雨旁边,视他人眼光为无物的大少爷叶琛成了凌熠的同桌。
时间在适应人生新阶段的忙乱中飞逝,转眼,已经开学一个月了。
月考刚结束,数学课上老师回顾了月考试卷,下课后,谭思乐趴在桌上欲哭无泪,“完了完了完了完了完了,数学肯定要不及格了,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考试害怕自己不及格,救!
命!
啊啊啊啊啊!
学集合的时候是我有眼无珠看不起他,谁知道函数就给我来了个下马威,什么值域定义域,什么分段函数复合函数单调性奇偶性,到底是谁没事发明这种东西啊!”
凌熠和叶琛闻言在前面偷笑。
谭思乐伸手拽住他们两个的校服把人往后拉,“不许笑!
我平等的憎恨每一个在学习上得心应手的人!”
叶琛嘴上毫不留情,“你上老李的课小鸡啄米,头砸到桌子上全班都听见了,这次要是没考好,他绝对抓你当典行,老李的脾气放眼整个一中都是出了名的暴躁。”
谭思乐哭丧着脸发誓:“我发誓!
我再也不在数学课上打瞌睡了”
,随即他转过头望向沈星雨,“同桌同桌,帮帮忙好伐啦,下次数学课我再打瞌睡,你就用胳膊肘怼我,实在不行的话掐我也行!”
沈星雨手撑着脑袋写作业,被点名只是微微侧了脸,眼睛都没转过去看谭思乐,“你让我叫过你多少次,哪次叫醒过,你困劲上来,雷都劈不醒。”
本来沈星雨是不待见聒噪的人的,但谭思乐的性格属实让人讨厌不起来,对人没芥蒂也没心眼,大大咧咧不修边幅,相处了一个来月,习惯了他闹腾,闷葫芦也会跟他有来有回地打趣儿几句。
入了秋,起风的频率也渐渐高了起来,残留着夏日余温的秋风略过窗框钻进教室,不经意的掀开了沈星雨桌上的笔记本。
在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上,谭思乐总是反应力惊人,“哇!
我以为你上课奋笔疾书是在认真做笔记,原来是在偷偷开小差画画啊!”
不过转念一想,越想越气,“不对啊!
这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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