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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小朋友。
*
司岑开着车回到了自己居住的地方。
先去按摩浴缸舒舒服服泡了个澡,又给自己倒了杯酒,最后来到景致相当好的露天大阳台上,躺进了舒适的摇椅里,看着连成一片的晚霞从天际洒落碎金一般的光泽,把整座城市渲染得美轮美奂。
这么漂亮的景,也让司岑的心情好了少许。
都不记得到底有多久没有看到这样的城市风景了呢。
可以想见再等一会到了夜晚,眼前的景色会变得更漂亮。
“崽,赶明儿咱去找找,买或者领养一只猫呗?”
系统知道宿主还在为上个世界的金爸最后死亡破碎的那一幕心情不好,现在听他说什么它都愿意捧场。
【好好好!
正好,原主一直以来就很想养猫,还不是因为男主说他猫毛过敏,这才放弃了养猫的打算!
但是男主又不过来住,他过敏关原主屁事,原主就是……特么的标准冤大头恋爱脑啊!
】
司岑听着系统气冲冲的语气,想想自己所见的男主,再想想原文里炮灰原主短暂的一生,眸色也冷了下来。
原文男主程景赫,出身普通家庭,但是有一个导演梦,家里不但倾尽全力供他读导演专业的大学,还差点砸锅卖铁支持他完成梦想了。
为什么说是差点呢。
是因为原文还有一个炮灰原主在啊。
炮灰原主是在男主兼职的会所对他一见钟情的。
男主嘛,自然不管是外形还是气质那都差不到哪里去,在一众为了多要点小费而极近讨好谄媚,什么话都说得出来就想来消费的老板多开几瓶酒的一众“少爷”
里,男主的不卑不亢,傲气凛然一下子就让炮灰原主惊为天人。
他当下就一见钟情了。
不仅如此,当天他还帮得罪了老板的男主解了围,并且殷勤的替男主赔了钱。
这还是炮灰原主规规矩矩长这么大,第一次做这么“出格”
的事情呢。
他心脏砰砰跳个不停,只觉得又新奇又刺激又热血,是前所未有的体验。
这全都是男主带给他的。
他顿时觉得,爱惨了。
他是炮灰小金主(2)
炮灰原主是一个十足呆板不太聪明的性格,这样的人同时一根筋的犟起来的时候,做出来的事情往往会让人大吃一惊。
他当下就表示喜欢男主,想和男主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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