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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清荷拄着龙头拐杖从副驾驶座下来,他穿着件黑色唐装,袖口绣着金线,拐杖头是纯金打造的龙头,鳞纹雕刻得栩栩如生,在夕阳下闪着冷光。
他的脸绷得紧紧的,像块寒冰,眼神里的威严压得所有人都不敢抬头。
“让开。”
雷清荷的声音低沉而沙哑,拐杖拄在青石板上,发出“笃笃”
的声响,每一步都走得极稳,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压迫感。
别墅里的手下早已围满了客厅,个个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喘,连呼吸都放得极轻。
雷清荷径直走向卫生间,推开虚掩的门——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混着消毒水的味道,呛得他皱了皱眉。
卫生间里的景象让他瞳孔猛地收缩:林晓梅躺在浴缸里,身上的真丝衬衫被血浸透,紧紧贴在身上,露出的锁骨处沾着血污;浴缸里的水被染成了暗红色,像一缸稀释的血,喉咙上的伤口还在缓缓渗血,血珠滴在水面上,泛起细小的涟漪。
她的眼睛圆睁着,眼神空洞,像死不瞑目,嘴角还挂着一丝凝固的血沫。
“呵——”
雷清荷的呼吸猛地一滞,龙头拐杖狠狠砸在瓷砖上,“笃!
笃!
笃!”
纯金杖头砸得瓷砖缝里的血渍都在颤,震得人耳朵发疼。
他的脸瞬间沉得像墨,比夜色还要黑,眼底的暴怒像即将喷发的火山,声音里带着咬牙切齿的狠劲:“查!
给我仔仔细细地查!
一寸地方都别放过!
查不出是谁干的,你们所有人都去橡胶林喂野狗!”
“是!”
保镖们齐声应道,立刻分散开来,戴着手套开始搜查。
瘦高个保镖蹲在酒柜旁,发现了那把沾血的水果刀,用镊子小心翼翼地夹起来,对着光线看了看:“雷总!
刀上有指纹!”
另一个戴眼镜的保镖翻了翻卫生间的垃圾桶,掏出半截古巴雪茄蒂:“这里有雪茄蒂,看起来是康哥常抽的牌子!”
还有个保镖在沙发上发现了那片真丝衬衫碎片,用证物袋装起来:“碎片上有头发!
可以做dna比对!”
技术人员很快赶到,现场提取了指纹、雪茄蒂和头发。
半小时后,技术人员走到雷清荷面前,低着头汇报:“雷总,刀上的指纹是康哥的;雪茄蒂上的dna和康哥一致,齿痕也符合他的习惯;衬衫碎片上的头发也是康哥的。”
“把他给我带过来!”
雷清荷的怒吼声震得客厅的吊灯都在晃。
两个保镖立刻架着康达从卧室里拖出来——他浑身发抖,头发凌乱,脸上还沾着未干的血渍,裤腿湿了一大片,显然是吓尿了。
被按在地上时,他的膝盖“咚”
地砸在瓷砖上,发出闷响,却顾不上疼,只是拼命磕头,额头撞得地面“砰砰”
响:“爹!
不是我!
真的不是我!
是林晓梅勾引我,我一时冲动才……才失手伤了她!
我没想杀她啊!”
他的声音嘶哑,眼泪和鼻涕混在一起,糊满了脸,左脸上的三道血痕还在渗血,看起来狼狈又可怜。
可雷清荷只是冷冷地看着他,眼神里没有丝毫怜悯——证据确凿,容不得他狡辩。
“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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