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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座城安安静静的,一点声音也没有,大家都入睡了。
现在每个晚上大约10点钟左右,我都会溜上岸到一些小村落去,花10到15分钱买些玉米粉、腌肉或其他食物来吃,有时候我也偷些流落在外的鸡带回来果腹。
老爸总是说,当你逮到机会时就要偷只鸡,因为你自己不偷的话,别人也会偷,这亘古不变的法则千万别忘记啊。
我倒是从来没有见过老爸偷鸡,不过他总这么说就是了。
一到清早,天大亮前,我便溜进玉米田,借一只西瓜或是甜瓜、南瓜,或是几个刚熟的玉米,诸如此类。
爸爸常说,借借东西,只要你存心在有的时候偿还人家,那没有什么害处。
不过,那位寡妇说,那不过是偷窃好听一些的说法罢了,正派人没有一个肯干这样的事。
吉姆说,依他看,寡妇说的有一部分道理,你爸爸说的也有一部分道理,最理想的办法是我们搞好一份清单,从中挑出两三种东西,先借到手,然后说明,往后不再借了——依他看,这样一来以后再借别的东西就不碍事了。
我们就这样商量了一整夜,一边在大河上朝下游漂过去,一边准备定下主意,看能否不用借西瓜,或者香瓜,或者甜瓜了。
商量到天大亮,问题全都得到了圆满解决,决定不借山里红和柿子,把这两项从单子上删掉。
在这样决定以前,大家心里总有点儿不大痛快,决定以后,大家都觉得心里好受了。
能这样作出决定,我也很高兴,因为山里红根本不好吃,柿子呢,还要两三个月才熟透。
偶尔我们会打只太早起床或是太晚睡觉的野鸭。
大致说来,我们过得还算不错。
在第五个晚上,小船漂到了圣路易下游。
午夜前我们碰到一阵狂风,夹带着雷电,霎时下起了倾盆大雨。
我们躲在帐篷里,任木筏漂流。
当天边划过一道闪电的时候,我们只看见前方一片汪洋,两侧岩壁矗立。
不久之后我说:“哟,吉姆,你看那里,那是一艘触礁的汽艇耶!”
我们正朝着它漂过去,雷电闪闪,把它照得很清楚。
船身已经歪斜倾倒,船头甲板的一部分浮出河面,在闪电的照耀下,可以清楚地看到上头的每根电线。
船上的大钟旁靠着一把椅子,椅背上挂着一顶旧水手帽。
暴风雨逐渐过去了,在这样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看到如此的残骸凄惨孤独地漂在河中,我想任何一个男孩都会和我有相同的感觉。
我想上船去逛逛,顺便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
于是我说:“吉姆,我们上去瞧瞧!”
刚开始吉姆死命反对,他说:“我才不要去那鬼地方乱逛呢!
我们现在过得很顺利嘛,不要再去招惹是非啦,搞不好甲板上有守卫呢。”
“守卫个鬼!”
我说,“上面除了船长室外没什么好守卫的,你想有谁会愿意在这样的晚上冒着生命危险在上头守着船长室呀?尤其这艘船随时都有可能会沉没或者被河水冲走呢。”
吉姆顿时无话可说。
“除此之外,”
我说,“也许我们可以从船长室借些值钱的东西啊,比如雪茄——我跟你打赌,一根可值5分钱呢。
汽艇的船长通常都很有钱,一个月的薪水有60块,只要他们想要,他们才不管东西有多贵呢。
拿根蜡烛吧,吉姆,我非得到船上搜一搜才心甘。
你觉得汤姆会这么胆小吗?他才不会!
他把这样的举动叫做冒险——他总是这么说的。
他拼了命也要上船去瞧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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