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九章 流光溢彩的行人(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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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我留在办公室写开庭提纲,小双出去买了盒饭回来。

她把自己那份的肉全部挑给我,然后端着饭盒坐在电脑前,边吃边看韩剧。

吃盒饭的时候我上网逛了逛。

我登上涂城在线,进了社会杂谈版块,发现整个论坛都在讨论明天将要开庭的邢勇案。

可以看出网民们情绪都非常激动,因为每个标题里的感叹号都比汉字要多。

我看了几个,不禁感叹草根皆人才。

比如这个明显就是“文革”

时期负责写大字报的:“邢勇:你这个禽兽不如的东西!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

还有个楼主我怀疑是从《知音》退下来的编辑:“如花女子惨遭千刀万剐变态男友难逃法网恢恢”

有论文写手:“论中国现阶段为什么不能废除死刑——从邢勇案说开去”

有预言家:“邢勇不死,司法必亡。”

有民意代表:“99%网民支持邢勇被判死刑,请法律倾听群众的呼声!”

有民运领袖:“万人签名支持邢勇死刑(盖杂谈版第一高楼)!

!”

我点进号称万人签名的帖子,这里果然异常火暴。

网友们群情激奋,不遗余力地声讨禽兽不如的邢勇,坚决要求枪毙。

我看了几页的回帖,发现网友们都很有**,有个人的发言得到了广泛的支持,他说:“坚决要绞死邢勇!

还要绞死他的律师!

妈的,都是畜生!

!”

有个人说了一句邢勇的精神病问题,马上跳出来一群自称法律硕士或者博士的人,骂他是法盲,说,精神病怎么了,罪大恶极也得判死刑。

我忍不住回了一句:“你们为什么一定坚持要邢勇死啊?”

大家纷纷用同一句话回我:“不死不足以平民愤!”

我一向很不喜欢“平民愤”

这个说法。

学法律的多少都有对法律至上的信仰,我从不认为应该有什么东西凌驾在法律之上。

法律既然已成法律,就必须有其至高无上的权威,否则难成法治。

我在回帖里呼吁大家要尊重法律,这引来了各方面的口水。

身揣着强烈正义感的网友对我破口大骂,说不搞死邢勇,邢勇出来就要搞死我吓得我赶紧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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