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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凡酒一献从以一肴(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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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挑剔如冯小娘子和周小娘子都露出满意的神色,矜持地刀叉并用。

要不是觉得吃光太有失身份,便是盘子里的木耳和山野菇都给吞了。

之后是汤,炖的美味的牛骨山野菇汤。

唐寿家里就各种肉不愁,不知道是不是熊壮山天生神力的原因,几日不吃肉,就馋得受不了,浑身都没劲。

所以家里地窖里储藏了许多肉,牛猪的都有。

羊肉是之前那两只野山羊肉,因羊肉贵,唐寿便一直没吃,打算留着招待这些东京来的自允身份的客人。

至于骨头和内脏是唐寿教熊壮山买的,有多少买多少,一是便宜,二是这东西好吃,昱朝人嫌弃没肉,他却能做出美味来。

这道牛骨山野菇汤上来,小郎君小娘子们根本没问,已经完全信任唐寿了。

喝了一口之后,就更不需要问了,浓稠的白色汤汁,比家里的厨娘做的还要美味。

幸而每人一小碗,才没灌个水饱。

第三道是副菜,唐寿简单煎个糖心鸡蛋,然后又杀了只鸡,取鸡胸肉肉裹了面粉,炸成小酥肉,洒点盐和胡椒粉,牙没给这些东京来的小郎君小娘子们香丢了。

这也就是熊壮山家能有这些东西,村里其他人家不行。

早在唐寿没来时,其实熊壮山家日子在玉林镇而言也不算穷的,但也不算富裕,中下吧,但在杏花村就是十分好的了。

后院养着羊猪,一共二十头。

还有各种禽类,二十多只。

这绝对富户,要不原身也不会只呆了一宿,就死皮赖脸的第二日起早拉着人去衙门里户籍文书,非要嫁给熊壮山了。

唐寿觉得熊家穷,是以后世眼光看的。

第四道主菜没什么好说的,就是羊排,取的羊背上的里脊肉煎的,也不大,能有二两。

第五道是蔬菜,熊家只有秋天储藏的大白菜,唐寿就做了道蒜蓉大白菜,类似于蒜蓉娃娃菜的做法,虽不如蒜蓉娃娃菜正宗,但对于没吃过的东京小郎君小娘子们而言,却是非常正宗了。

特别是还少,两口就没了,便觉得更好吃了。

最后一道是甜品,唐寿做的蛋糕,每人也就两大口的量,这可一直以来只听过没吃过的小郎君小娘子破功了,每人都一点没剩,全部吃干净了。

话里话外,竟还想加一叠,被唐寿装着听不懂应付过去。

随便吃的,那就不美味了。

最后就是碗蜂蜜水,其实应该是茶,但这个家里真没有。

唐寿记下,打算日后买些放家里待客。

最后结束的时候,唐寿拿了牙香出来,每人一勺放在嘴里含着,之后喝水漱口,吞进地下的翁中。

如此这一餐吃的几个东京小郎君小娘子们有种参加宫宴的感觉,仿佛置身的不是乡野农家,而是皇宫。

这讲究程度,还有热乎乎的炕,太有逼格了。

金锦程更是满意的连连点头,八个人吃了五十几两银子,金锦程既然觉得不多,眼睛都不眨下,腰挺得直直的,还偷偷感谢唐寿让他倍有面呢。

唐寿也高兴,毕竟这样的冤大头可遇不可求。

高兴,又坑了金锦程一回。

作者有话要说::是修改后的,之前和宝贝说过,被编辑大大敲了,说人牙子买瘦瘦的梗不能用,不好。

所以改成唐寿是魂魄穿,占了原身的身体。

原身家长闹灾荒,随父母逃荒,奔向一个十分远的亲戚家。

路上没吃的,到了易子而食的地步,原身父母就把在昱朝地位最低下的双儿,也就是原身卖给人牙子。

然后原身从人牙子手中逃出,慌不择路跑进杏花村的一条小河边,后有人牙子追赶,前方死路,原身就投河了。

而熊壮山此时正在河里脱光光的洗澡,顺手把人救了。

原身一路逃亡,身上衣服太破,被水一冲,就更破,露肉了,孤男寡男肉贴肉抱在一起,这是在古代,原身就赖上熊壮山,要他把他买下来,并对他负责。

熊壮山买下人带回家,原身本来只是打算借助熊壮山从人牙子手中逃出,可住到熊家一看,熊家也太富裕了吧,有猪羊还有禽类,就心动了,不愿意走了。

第二日就拉着熊壮山办了户籍文书,成为他法律上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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