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3初中生打架斗殴受伤谁来赔偿(第1页)

天才一秒记住【梧桐文学】地址:https://www.wtwx.net

3.初中生打架斗殴受伤,谁来赔偿?

banner"

>

小王、小刘、小李是初中生。

有一次放学路上,小刘、小李与小王相遇,小刘挑衅般地称呼小王的外号,随后三人发生了口角并相互辱骂。

第二天回到学校,小刘、小李与小王约架。

于是放学后,三人来到学校一角的男厕所内拳打脚踢,直到老师过来制止,他们才停止互殴。

小王伤得比较严重,经过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由于小刘、小李年龄较小,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所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赔偿责任不能免除。

小王的父母将小刘及小刘父母、小李及小李父母和学校一并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小王的人身损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监护人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法律解析

侵权行为人若因侵权行为导致其他人遭受人身伤害的,应对导致的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小王、小刘、小李均是在校初中生,年龄分别为12岁、13岁、14岁,三人都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其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具有相应的判断和认知能力。

小刘与小王在校外相遇后,小刘无端用语言侮辱小王,挑起事端,引起双方相互辱骂,而后小刘又主动与小王约架,并在互殴中造成小王的人身损害,故小刘应对小王的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小李虽未完全参与小刘和小王的互殴,但是两人在互殴的时候,小李也对小王实施了殴打,故小李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而小王在小刘主动约架后,错误地选择应约打架,并且与小刘进行了互殴,其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故小王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而学校作为教育机构,虽然有校园规章制度和纪律,也对学生的安全及校园侵权进行了宣传教育工作,但是在放学期间,应当让学生及时出校园,出现本校学生滞留学校并发生打架伤人事件,没能及时发现、制止,说明学校管理不到位,在监督和管理上存在一定的过失,未完全尽到教育、管理、保护职责,故学校应对小王的伤害结果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小刘的监护人承担40%的赔偿责任,小李的监护人承担20%的赔偿责任,学校承担10%的赔偿责任,而小王的监护人自行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贞观大闲人逃荒,末世农女拽翻天诸天轮回:从港综开始我靠生崽火爆全星际姜丝阿伽雷斯福气农女有空间我能穿进语文书柯南之从聊天群开始绝色师妹领进门,全师门向她称臣仙帝重生混都市斗破以签到开局豪门蜜爱:枕上撩妻有道咸鱼穿成年代文炮灰[快穿]我的微信连三界师兄他会读心穿越成小吏家千金灶神崽崽三岁半帝王独宠:皇后娘娘沦陷了穿成逃婚女主的妹妹出狱后,首富老公逼我生三胎穿书末世文:我成了小白花前女主萨尔桑娜嫁国舅混在妖尾的魔导商人穿越顺便修个仙穿书虐文女主杀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