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觉道(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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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就这么一刀劈下去算了,把这个流氓劈成两半。

“我活劈了你。”

我跟林四海说,我的手有点儿抖。

“劈吧劈吧。”

林四海说。

他应该害怕,应该闭上眼睛的,可是他没有,你猜怎么着,这个人看着我手里的菜刀竟然笑了。

“不管是杀人还是杀猪,刀都得攥紧,你看你手都哆嗦了。”

“别闭眼,你得把眼睁大,瞅准了下刀的位置,一刀下去,绝不用第二刀。”

“你不是想给你爸报仇吗?那就得像个爷们,你哭个屁啊,这他妈是该哭的时候吗?”

我把刀扔在地上跑了,跑啊跑啊,跑得肺都要从嘴里吐出来,我一口气跑到了岔路口,然后慢了下来,我晃晃悠悠地沿着小路来到爸的坟前,我趴在爸坟上想大哭一场,可我一声都哭不出来,我左右开弓抽了自己十七八个耳光,最后两巴掌没了准头,扇到了鼻子上,鼻子一酸紧接着一热,血和眼泪就痛痛快快地流出来了。

过了一会儿,我就看见你走过来,小冬,你是不是老到爸的坟上来?

接下来的讲述由我来承担。

在发现母亲和奸夫的秘密之后,我哥的心理发生了转变,也许就从他把菜刀掉在林四海家的地上,他就变了,变得连我这个一母同胞的弟弟都认不出来,那个爬上拖拉机挥舞杀猪刀的少年从此在我的眼中面目全非。

当岁月如树木一样在我的成长进程中掠过之后,我把一个成语送给了我哥,不过我已经不那么坚定地排斥他心境的变化了,于是这个带有诅咒意义的成语也就嬗变为黑色幽默,这是一个经岁月洗涤之后变得非褒非贬的词汇—认贼作父。

《岳飞传》里有个双枪陆文龙,我第一次知道认贼作父这个成语的含义就来源于刘兰芳的评书。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认为林四海是贼,他偷走的赃物就是我妈。

即使没有我哥详细的讲述,我也知道我妈和林四海之间发生了什么事。

因为很快她就替换了我哥,每天走在去觉道庄的路上,常常很晚才回来,那时我通常已经在姥姥的怀里入睡,我不知道林四海每天都要来一趟探花营,为的是把我妈安全地送回来。

林四海和我妈的通奸一直维持到他死于那个原因不明的怪病。

这期间我妈和林四海给镇上的民政部门递交了无数次结婚申请,然后顺理成章地被无数次驳回,林四海还因此被屠宰场开除,这倒促成了他平生第一次从事了自由职业,政策可以阻挠他们结婚,但政策却同样可以对他打开自由择业的大门。

从那以后,林四海只为自己杀猪了。

因此林四海和他女儿林静的生活过得还不算窘迫。

此后的很多年,我妈每天都奔走在两个村镇之间,忍受着打她身边经过的人的白眼。

我十六岁那年我们搬到县城居住,但是还不到一年我妈就搬了回来。

不过她再没有回到探花营,姥姥和姥爷已先后去世,她没了牵挂,在县城读书的我根本值不得她牵挂,她给我交了学费,像扔一个破被套似的把我甩给学校的老师就来到觉道庄,迫不及待地爬上林四海的炕。

她根本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也不在乎,她跟我这个当儿子的情分也到此为止。

跟我哥不一样,我哥在我爸的坟上痛哭一场后就脱胎换骨了。

三天之后这个少年抱着一瓶白酒来到林四海家,他脱了鞋跳上炕,盘着腿坐在饭桌前,我妈局促不安地看着她的儿子,林四海则坐在我哥对面不动声色。

我哥正眼都没瞧我妈,他只盯着男人:“林静不在家?”

“不在家,她去她姑姑家了。”

“那好,林四海,你看这是我给你买的酒,咱爷俩喝两杯吧。”

林四海一拍大腿,说:“行,喝两杯!”

“林四海,你给我把酒倒上。”

我哥大马金刀地指指林四海,又指指桌子上的酒盅。

林四海愣了一瞬,抓起瓶子先给我哥斟满,又给自己倒上。

我哥说:“林四海,你先罚自己三杯。”

“为啥罚我三杯?”

林四海掩饰不住笑意,他觉得对面这孩子越来越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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