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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孝之始也。
此其言虽略近于腐,然为人子女者,不能以其身为父母博物质之享受,不能为父母博精神上之愉快,则仿佛我之于父母,仅有权利而无义务,今转以其遗体,使其大增痛苦,则人又何贵乎有子女?而为人子如青者,呱呱坠地,即与父母以不堪,此我之每一背人,便泪珠洗面也。
夫此事既牵累父母,多一人知之,即青多增一分不快,亦青多增一分罪恶,曩之山穷水尽而不立告者,正在于此。
然家慈洞烛其隐,严责以不得因小节而误人大事,此又青之卒为兄言之也。
此语一出,则兄对青以前一切所为,必可涣然冰释。
于是爱冬青不必娶冬青,不娶冬青,亦不虞其为人所得矣。
虽然,青尤不肯以我不负兄,便认其事已毕也。
更进一步,则青当为兄谋一终身伴侣,以补我此生不能追随左右之遗憾。
且青宿有此心,已非一日,曾屡屡于女友中注意之。
顾就我所知,其足为吾兄偶者,百不得一二。
即得之矣,两不相识,又作合之无由。
填海有心,移山无日,怅望前途,固不禁负负徒呼也。
乃为日无多,卒得一人,而此人于兄,固不胜其钦仰,即兄与彼,亦为于青而外之第一良友。
青不能事兄,则兄之伴偶,舍此莫属矣。
然兄与彼,以有青在,初未丝毫涉及爱情范围,又青所可断言。
膏之言此,初非有他,实以兄与彼,为最可配偶之人,不应失之交臂也,其人为谁……
杨杏园看到这里,便将下面剩下的几张信纸,暂按住不看,心里不由跳**起来。
看到前面一段话,倒好像是事实,后面这一转,却有些可怪了。
这种说法,无论如何,不能成立,我必得写一封信去,痛驳她一番,迟疑了一会,再看下面是:
我言至此,即不明言,兄亦当知之也。
彼史女士者,除识字略逊于青,则容貌品行以至年龄,无不胜我数倍。
而其天涯沦落,伶仃孤苦,则又吾兄所每为扼腕。
以彼代青,青甚安心,史女士得夫如兄,夫复何求。
兄得此良伴,及其少年,又正可收一闺中弟子,从容以陶镕之而成为人才。
故青此谋,乃一举三得之事也。
青为此谋,原不敢必吾兄之同意与否,然既不能娶青,则当无拒绝史女士之理。
遂不嫌冒昧,竟为吾兄言之。
同时,青以我之所以不嫁,与夫劝兄之必娶,亦已尽情函告史女士,更以我之所谋,征史同意,彼果洞悉此中曲折,决无异词。
敝亲方老先生,已启程来京。
来京后,当与吾兄向史老夫人道达一切,而史老夫人亦必欣然以其一线孙枝之有托也。
吾书至此,言已尽矣,然尚有一事,不能不郑重告兄者,则此书一字一句,皆自青之肺腑中掏出,决无丝毫之虚伪与勉强。
兄能爱我,必能信我,能信我,当又无不从我之所请也。
千里引领,敬候好音。
冬青再拜。
杨杏园将这信从头至尾,看了三四遍,信倒相信了,但对于她这种办法,却不能同意。
当日晚上,就想一夜,要怎样的回她一封信?继而一想,方好古日内就要来,却等他来了,看他说些什么再作道理。
自己这样想着,不料到了次日,方好古便来了,杨杏园陪着他,说了一些闲话,后来方好古摸了一摸胡子,正色说道:“杨先生,你知道我来京的意思吗?我虽然为私事要来,可是展期到明春,也无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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